Suppose the world was created by a certain god

Suppose the world was created by a certain god.

As a mortal, how dare you judge what the god wants you to do? How dare you believe that the god wants you to worship it instead of blaspheme it?

The only way to respect this fearful existence is to use the clues it left in the world to understand the laws it uses to create the world, and to use these knowledge as gifts from it. Just like what science does, not what the theology does. Science never makes any assumptions about the creator and believes that this is the only truth.

其实我既不需要婚姻,也不需要爱情

6fe7349fjw1emcon5gi8nj20hq0dwq55(Muscle girl: Carol Saraiva)

不是说捆绑交易有什么不对,当然可以将你愿意提供的东西都捆绑起来,去找人换取一捆你想要得到的东西。通常,这两捆东西结构越复杂,就越难找到刚好愿意跟你交换整捆东西的人。而且,人们往往为获取对方的某样东西而谎称自己那捆包括了对方想要的全部,甚至经常连自己都骗了。

有人问我是否相信爱情和希望(如果没理解错,意思是相信·真爱·可以带来持久的幸福,相信自己有希望赢得·真爱·)。我的回答是:我相信,但我已不再需要。我也相信中头彩可以衣食无忧,相信只要买彩就会有希望中,但我真的不会指望那些。不非得交换那捆东西,我照样可以过得很开心。

肉体独占、哺育后代、陪伴娱乐、关心照顾、生活保障、维系亲友……经常出现在各种爱情观之中。只要不被生活圈中的主流价值观排斥,人们经常把自己试图通过性关系获取的一切都打包加入自己心中的“真爱”概念,并且千方百计地赋予这种自定义打包概念以神圣地位,反复自我洗脑并洗脑别人。

虽然主流婚恋价值会把一大堆与sex无关的东西跟sex打包到一起称为“真爱”,将不包含其他目的单纯为解决生理需求的sex斥为肮脏下流不道德,但另一方面却又试图排斥将某些东西跟sex打包,比方说不能赤裸裸地直接跟金钱和权力打包,只能自欺欺人地用生活保障或安全感之类的同义词替代。

把某些真相说出来就会遭人记恨。特别是那些正对爱情抱有烂漫幻想的,正处于热恋中坚信这瞬间将是永恒的,正因对方不负责任而受伤却无处宣泄的,正试图向子女灌输“正确”婚恋价值谎言的……大都会对我怒目而视吧。其实承认事实和逻辑并不会让你认知失调,认知失调是因为蠢。

我早已了解关于婚姻和爱情的上述真相,却曾经很不了解自己。离过两次婚才明白自己既不需要婚姻,也不需要爱情。除了sex,对方能提供的东西对我来说要么可有可无要么有其他更方便途径获取,如果对方非常看重这些反而会以公平为理由对我提出更多要求。而激情消退后我也会不愿再为sex而为对方太多操心。

这里所说的“爱情”是许多人心目中那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捆绑了各种责任的神圣概念,热恋中的激情这种动物般低等的情绪就完全配不上“爱情”这么高端神圣的称号了,至少完全算不上“真正的爱情”。所以,我不但不需要婚姻,连这种高端神圣的“爱情”也都并不需要。

What I need is just sex mates, who could be my friend, but not girl friend, no bundling. It’s just my personal choice, may not be suitable for others. In a world full of daydreamers of love, cheating is almost always an easy choice, but I’m tired to do so.

PS:

有人说婚姻制度是为更好哺育后代,但事实上婚姻制度完全是在限制个人选择自由。人们可以自行制定共同生活协议,为提高效率也可以提供若干常用的协议模板供自愿按需选择或修改。这对想哺育后代的个体而言显然比粗糙的统一法定婚姻制度更有利。但这在婚姻和爱情被严重神圣化的脑残社会中可能难以实现。

有人说婚姻和卖淫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批发一个零售,其实这种观点也很愚蠢。卖淫也可以批发,但这显然仍然跟婚姻不同。婚姻跟卖淫一个关键区别是,婚姻总是捆绑交易,双方供需通常很难匹配,而卖淫却比婚姻单纯得多,一个愿用钱换sex,一个愿为钱而sex。注意,我这里没有任何贬低婚姻抬高卖淫或反之的意图。

对我而言最理想的关系是双方都因觉得对方sexy而完全自愿地have sex。当然这对于男人来说并不容易,因为一方面女人的性需求通常没有男人那么急切,另一方面也有大批男人愿为自己包括sex和繁殖在内的多种需求而满足女性的各种其他需求。所以如果自己没有特别吸引女性之处,想要女人就必须付出其他代价,要么降低要求,要么花钱,要么花精力甚至结婚。

【专栏文章】智能机器将取代甚至消灭人类?——《大科技 百科新说》『无信仰者』专栏文章,请勿转载

《大科技 百科新说》『无信仰者』专栏文章,请勿转载
2014.06B
作者:逻辑引擎
编辑:波音

几百年来,由机器创造的工业奇迹一次又一次地颠覆了人们对机器的传统看法。今天的许多机器已不再是冰冷粗笨、发出隆隆吼声、完全由人类控制的金属怪物了,而是灵活机动,早已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今天的机器能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独立完成复杂任务(如汽车自动驾驶),自动搜集信息,改进行动策略,甚至可以在某些智力(如下棋、证明定理)或敏捷性(如打乒乓球)的比拼上跟人类的最佳选手对抗,这种案例近年来正在越来越频繁地涌现。

虽然如此,仍然有很多人坚信机器不可能产生智能,认为机器的行为完全取决于人类预设的指令。可是让我们想一想,人的行为难道不是完全取决于大自然预设的指令吗?

今天的智能机器拥有复杂的内部状态,在外部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机器仍然可能因内部状态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反应行为,甚至可以在跟环境互动的过程中,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改进自己的行为策略。对于这样的机器,即便是机器的设计者都无法预测它的行为。

更多深入的探讨留给哲学家们打口水仗,今天我们就假设机器能够产生智能,聊聊智能机器时代人类的命运。

如果机器有一天真得强大到能控制人类的地步,那么这些机器不但要像动物一样,具备自主的行动意愿和一定的智力,而且还要形成相当规模的群落,具有类似生物那样的繁殖遗传和变异的能力,形成生存竞争的生态系统。

如果真的到了这一天,机器跟今天的人类相比,可能确实会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因为智力的强化对它们而言轻而易举,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也变得几乎无需成本。今天的人类对于这样的强大机器而言,可能确实没有任何特殊的优势。

但我们真的需要担心被机器控制么?

虽然我并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我认为下面这种情况才是最可能发生的:

远在机器控制人类那一天到来之前,人和机器间的界限就已经非常模糊了。连脑子得病或老化萎缩,都可以用人工神经网络进行持续不断地修补、替代,甚至可能从一出生人就跟超微机械共生了,由超微机械对身体损伤进行修补治疗。到了这样的时代,谁还能说清楚自己到底是人还是机器?

这种情况下,在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年人身上,可能包括大脑在内都不再是原装货了。

到了那样的时代,如果有人号召大家,防止机器奴役人类,其他“人”都得好好掂量掂量自己到底算是机器还是人。那些拒绝融入时代而选择原生态生存策略,保持自身纯种的人类个体,在那个时代必然被社会边缘化,因为人跟机器的融合意味着有了更长的寿命(甚至永生)、更好的生活质量、更高超的心智、更强大的体能……如果纯种人类真的要为自己的血统信仰而跟智能机器(人)开战,就不仅要对付机器,还要对付数量远比纯种人类更多的机器混种人类。

智能机器时代到来后,还有人类的位置么?那些强大到足以征服人类的机器本身,就是人类自身的未来。机器更像是人类的孩子,而不是可怕的魔鬼用来征服人类世界的傀儡军团。

万能挡箭牌集锦

万能挡箭牌集锦:

不可说:
人类语言的表达能力是有限的,有些事不是人类语言能够把握的,所以×××不可说。
破解:
就算存在不可说的事,也不等于随便什么都不可说,为什么×××是不可说的?如何判断什么可说什么不可说?

冷暖自知:
宗教这种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去按照那个理论实践了,产生了相应的心理体验,就证明了这个理论对你是有效的。
破解:
按照某理论实践产生某种心理感受,丝毫不意味着理论对心理感受的解释是有效的,仅仅意味着你照着那些实践方法使你产生了某种心理感受,这事才是有效的。
吸毒也可以造成很多心理感受,例如感觉这个世界变大或变小,这丝毫不证明『吸毒能够让这个世界变大或变小』的理论,证明的只是吸毒能让你产生这些体验。

无法否定:
并没有证据能够否定×××的存在,所以直接断言×××不存在是鲁莽的。
破解:
这话说得很对,有些强无神论者就犯这种错误,他们直接强行规定『无存在的证据』就是『不存在』,把两个含义不同的强行定义成同一个概念。
但是,没有证据的事情多了,就算×××真的存在,也有无穷多不同的存在方式,都一样没有证据。
只要你承认你所坚信的理论是无穷多种没有证据的假设中的一种,你就是诚实的。如果你拒不承认这一点,那么你就是在撒谎。

宁信其有(帕斯卡的赌注):
如果没有上帝却信了上帝并不会带来多大损失,但如果有上帝却不信就会遭到惩罚,信就会得到奖赏,所以理性的选择是信。
破解:
就算是有上帝,你怎么知道它一定赏信罚疑?你怎么知道他不会专门惩罚那些缺乏证据却非要坚信的盲目者呢?世界上有这么多不同版本的神,你万一信错了呢?
某些神还可能不允许你信其他的神,所以什么都信也照样可能会遭到惩罚。

应该这样理解:
“×××”没有错,只要将其中的x理解为A,y理解为B……
例如,认为佛教以须弥山为中心日月星辰都绕着须弥山旋转的宇宙结构理论没错,须弥山就是银河系,太阳等星辰是绕着银河系核心旋转的。
破解:
如果只是想要让“×××”变成一个有效的断言,那么你总是可以编造出某种解释使之变得成立。
所以请先说明为什么x应理解为A,y应理解为B,有什么根据。

关于哥德尔“上帝必然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对于哥德尔“上帝必然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许多人只知道他试图利用模态逻辑和一些简单的公设严格证明上帝存在,却并不真正理解该证明的含义。

即使完全不质疑该证明依赖的公设本身,该证明说的不过是对任何一种逻辑自洽具体善恶标准,必然存在一个相应的“上帝”(按照哥德尔的定义,“上帝”就是具备一切“正面”的属性而没有任何“负面”的属性的“实例”)。两种善恶标准的差异无论多么微小,都各自对应不同的“上帝”。

换言之,对于每一个人的每一种善恶观,都有一个对应的“上帝”。不但如此,无论你的善恶观怎样任意演变,只要无矛盾,就总是有一个相应的“上帝”始终对应你当前的善恶观。

即便你的善恶观跟我的善恶观截然相反(于是二者之一自洽那么另一个也必然自洽),所有我认为是好的你都认为是坏的,所有我认为是坏的你都认为是好的,就各自存在具有一切正面性质而没有任何负面性质的“实例”,被分别称为各自善恶观的相应“上帝”。

也就是说这种定义下的上帝根本不能评判谁的善恶观系统是正确的或优秀的。人手一份“上帝”,甚至,人手任意多份“上帝”。

另外,该证明中所谓的“存在”和“某形式系统存在模型”、“某方程存在解”里面的“存在”完全是一个意思,完全是抽象意义上的可满足性。这种“存在”,跟“存在”经验上帝或超经验上帝,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说实话,这个证明对我而言纯属nonsense,虽然哥德尔构造形式系统并严格证明的能力让我无比赞叹。

证明过程参见:
http://en.wikipedia.org/wiki/G%C3%B6del%27s_ontological_proof

为了帮助不熟悉模态逻辑证明的同学理解这个证明,我在百度贴吧搜到了一个注释版,将内容复制在这里供大家参考(我稍作修改,把中文表达里面容易和逻辑连词混淆的“肯定”替换成了“正面”):
http://tieba.baidu.com/f?kz=75812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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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尔用逻辑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证明涉及模态逻辑, 引入了 ‘□’ (必然)和’◇’ (可能) 两个算子. 有
□ ↔ ¬◇¬ (必然↔不可能不)
◇ ↔ ¬□¬ (可能↔不必然不)
□¬ ↔ ¬◇ (必然不↔不可能)
◇¬ ↔ ¬□ (可能不↔不必然)
证明如下:

公理1: 一个性质是正面的,如果它必然被一个正面性质所蕴涵。
Axiom 1: Any property entailed by — i.e., strictly implied by — a positive property is positive.
{Pos(φ) ∧ □ ∀x [φ(x) → ψ(x)]} → Pos(ψ)

公理2: 一个性质是正面的当且仅当它的否定是非正面的(一致性要求)。
Axiom 2: A property is positive iff its negation is not positive.
Pos(ψ) ↔ ¬Pos(¬ψ)

定理1: 一个正面性质是逻辑上一致的(可能有某个实例)。(直接从公理2证明)
Theorem 1: If a property is positive, then it is consistent, i.e., possibly exemplified.
Pos(φ) → ◇ ∃x [φ(x)]

定义1: 某物是类上帝的当且仅当它具备所有的正面性质。
Definition 1: x is God-like iff x has as essential properties those and only those properties which are positive.
G(x) ⟺ ∀φ [Pos(φ) → φ(x)]

公理3: “是类上帝的”是一个正面性质。
Axiom 3: The property of being God-like is positive.
Pos(G)

定理2: “是类上帝的”是一致的(可能有某个实例, 即上帝可能存在)。(从定理1和公理3证明)
Theorem 2: The property of being God-like is consistent.
◇ ∃x [G(x)]

公理4: 一个正面性质是必然正面的。
Axiom 4: If a property is positive, then it is necessarily positive.
Pos(φ) → □ Pos(φ)

定义2: 性质 φ 是 x 的本质当且仅当 x 只具有 φ 所必然蕴含的一切性质。
Definition 2: φ is an essence of x iff for every property ψ, x has ψ necessarily iff φ entails ψ.
φ ess x ⟺ φ(x) ∧ ∀ψ {ψ(x) → □ ∀y [φ(y) → ψ(y)]}

定理3: 如果 x 是类上帝的,那么类上帝的是 x 是的本质。(定义1公理3公理4定义2)
Theorem 3: If something is God-like, then the property of being God-like is an essence of that thing.
G(x) → G ess x

定义3: x 必然存在,当且仅当 x 的每个本质都必然有某个实例。(注意,这是定义,规定“必然存在(NE)”这个词儿的含义)
Definition 3: x necessarily exists iff every essence of x is necessarily exemplified.
exemplified.
NE(x) ⟺ ∀φ [φ ess x → □ ∃y φ(y)]

公理5: “是必然存在”是正面的性质。
Axiom 5: Necessary existence is a positive property.
Pos(NE)

定理4: 必然有某个x,x是类上帝的。
Theorem 4: Necessarily, the property of being God-like is exemplified.
□ ∃x G(x)

一本好书中流露出的傲慢与偏见

尼古拉斯·塔勒布的《黑天鹅》总体上应该是一本好书,但不巧我第一次看到的是书中的一段设计对白,把我给恶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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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肥佬托尼与约翰博士几乎没机会出现在同一地方,更不要说在一起泡吧,所以不妨把这当做一个思想实验。我将问他们一个问题,然后比较他们的答案。

尼古拉斯:假设有一个公平的硬币,抛掷后出现正反面的概率各有50%。我连续掷了99次都是正面。那么,我第100次抛掷硬币出现反面的概率有多大?
约翰博士:太简单了!当然是50%,既然你已经假设硬币正反面各有50%的概率且每次抛掷相互独立。
尼古拉斯:你的答案呢,托尼?
肥佬托尼:我会说不超过l%.这是显然的。
尼古拉斯:为什么?我假定是硬币是公平的,每面都有50%的概率。
肥佬托尼:如果你相信所谓“50%”的说法,你要么是个草包,要么是个傻子。这枚硬币里面一定做了手脚,不可能是公平游戏。(也就是说,在硬币抛出99次,每次都得到正面的情况下,你对公平性的假定很可能是错误的。)
尼古拉斯:但约翰博士说是50%。
肥佬托尼(在尼古拉斯耳边小声说):我在银行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傻瓜。他们的思维太迟钝了,你可以利用他们。
现在,这两个人你更希望谁当纽约市市长?约翰博士完全在条条框框里面思考——别人给他的条条框框,肥佬托尼则几乎完全在条条框框以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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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我续的一段)
逻辑引擎:你傻逼啊,有扔一百次硬币的时间都泡到好几个马子了。
尼古拉斯:我们只是在做概率题啊。
逻辑引擎:如果你以为你们在做概率题,你要么是个草包,要么是个傻子。做题能随便扔掉题目的前提条件么?
尼古拉斯:但肥托尼确实是在解答问题啊。
逻辑引擎(在尼古拉斯耳边小声说):我在公司里见过这些傻瓜。他们自以为很聪明,看到有人正按规则做事就以为别人是只会循规蹈矩的傻瓜并加以嘲笑,这种人特别好忽悠,你随便拍拍马屁夸他们聪明绝顶就可以无偿利用他们。
现在,这两个人你更希望谁当纽约市市长?肥佬托尼完全在条条框框里面思考——别人给他的条条框框,还沾沾自喜地自已为跳出了框框,逻辑引擎则几乎完全在条条框框以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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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作者要表达什么意思,我也见过那些只会循规蹈矩做事的笨蛋,其中有些人当年还是学校里的尖子生。但作者的例子构造得实在是很犯贱,为什么不能直接拿实际的问题举例子而是拿做数学题来举例子呢?如果真要玩跳出框框的游戏,知道什么时候守规则的人比只会跳出框框还沾沾自喜的人跳得更远。其实这反映了许多人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而作者在书中显然也不经意流露出了这种情绪。

【休闲娱乐】八一八电影《少年π的奇幻漂流》

不怕犯众怒,八一八电影《少年π的奇幻漂流》,阅读本八卦造成的任何程度的伤害与本人无关。

我的观后感是:视听效果不错,人物演绎感人,故事情节凑合,核心理念浅薄。但对我这个看电影向来很放松的人而言,完全值回票价。

影片中海难逃生过程的故事有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的奇幻漂流占了主要篇幅,第二个版本仅在片尾由主人公做了简要口述。影片中奇幻版本和现实版本的映射很有意思,而印度宗教环境让我这个曾经在印度生活三年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到现在为止,印度人的英语口音还是我最容易听懂的口音,呵呵。

在我看来,很明显,作者想传达的意思是(以下内容是我所理解的作者意图,并非因自己受到触动有感而发):

{{{{—-
第一个故事是主人公π内心的故事,第二个故事是现实发生的故事。但现实的故事在π看来太过残酷,他不愿背负第二个故事中沉重的心理包袱,于是就将现实的故事映射为一个奇幻的童话故事。在这个童话故事中,π自己分裂成善良懦弱和邪恶残暴两部分人格,善良懦弱的部分仍是π自己的形象,而邪恶残暴的部分被映射为猛虎理查德·帕克。

如何将两个版本中的角色进行映射,在片尾已经告诉你了,我就不重复了。

他在海上经历了种种磨难,在这个过程中残暴的那部分人格让他能够得以生存。他曾经是一个多么单纯善良的孩子,不忍心杀害一个小动物,却被迫为了生存而杀戮。当水手杀死他妈妈的时候,他心中长期压抑的残暴自我就像猛虎一样冲了出来,让他杀死了水手。他被自己的残暴吓坏了。他试图跟残暴的自我保持距离,却又为了求生而不敢与残暴彻底决裂。这在奇幻漂流的版本中映射为他坐在小木排上,跟救生艇上的猛虎保持距离,却又要将小木排拴在救生艇上。愈发严残酷的海上生存环境最终迫使他学会跟残暴的自我和平相处,他不得不依靠残暴的自我杀戮求生。但他始终不喜欢那个残暴的自我。

漂流过程中那场猛烈的风暴,是众神对其杀戮行为的愤怒,而他对众神的无情也充满了抱怨。在他最艰难的时候,众神并没有帮助他,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杀戮。他愤怒地质问众神:为什么要让帕克害怕!

风暴过去了,众神不再发怒了,但他却慢慢开始绝望,众神似乎永远地抛弃了他。为了生存,他只能依靠自己,与那个喜欢杀戮的残暴自我相依为命。他开始说服自己是否要接受这个现实,靠杀戮而永远地生存下去。这在奇幻漂流的版本中映射为他和猛虎登上了一个遍地狐獴的小岛,他可以在岛上靠杀戮狐獴永远地生存下去,而那个善良而单纯的他将会被众神永远地抛弃,残暴的自我永久地成为他的一部分。在岛上,狐獴对善良单纯的他好奇又友善,但他残暴的自我(猛虎)却必须不断地猎杀狐獴求生。这种感觉几乎让他发疯,在内心深处,他非常害怕这个被神抛弃的小岛。每到夜晚这个小岛就开始变得恐怖,似乎正在将他慢慢吞噬。

他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个小岛,但他清楚地知道,在回到众神的怀抱之前,他必须跟残暴的自我在一起才有机会生存下去,所以他带着猛虎理查德·帕克,重新振作了起来,坚定地离开了小岛。

终于,他被洋流带回了陆地,那是众神眷顾的世界。他担心残暴已经成为他难以割舍的部分,但当他被人们救起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再也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杀戮,而那个残暴的自我对善良的他似乎没有一丝一毫地留恋,头也不回永远地离开了他。那一刻,他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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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谈谈影片前面的伏笔(我记性非常不好,不能保证细节上的精确性):

{{{{—-
猛虎理查德·帕克是主人公π人格中残暴自我在奇幻漂流故事中的映射,但是猛虎的出现却在奇幻漂流故事之前。因此这个心理投射应该能追溯到影片中更早的内容。

奇幻漂流之前,猛虎帕克在影片中出现了一次,就是他试图拿一块生肉喂猛虎帕克,但被他父亲及时发现并阻止了,并且让他亲眼目睹了老虎杀戮的残暴。如果我们假设此时的猛虎帕克仍然是π人格中残暴自我的映射,那么这件事情自然意味着他自己年轻时第一次尝试吃肉的事件。

2005-2008这三年,我曾在印度工作。印度的素食者的比例一直在下降,但即便是我工作的时候,我身边同时朋友中的素食者也明显超过人口半数,甚至少数不相信任何宗教只相信科学的人,也是素食者。他们认为吃肉是一种很残忍的行为,但他们中许多人年轻的时候都曾经因好奇或受怂恿而有过尝试吃肉的经历,甚至连圣雄甘地在自传中也提到他年轻时有过这样的经历。所以π年轻时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是完全可能的,而他爸爸则是一个不信教的素食者。

这样一来,喂老虎吃肉的事件前前后后就可以得以顺畅地解释:他父亲始终告诫他们绝不能吃肉,这是非常危险的。但是这阻碍不了他强烈的好奇心,他不顾哥哥的反复劝阻,坚持要尝试吃肉。他哥哥去找来了父亲,及时地阻止了他吃肉的行为。他父亲对此非常震怒,不顾旁人的反对,为了让他得到足够深刻的教训,不惜让年幼的他亲眼目睹了一次老虎猎杀的过程。他所目睹的这次猎杀过程,是真实的动物园老虎猎杀的过程,给他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上面这段分析是错的,他父亲并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这一点在影片中明确写交代了。这样一来这个喂老虎的可能是真实的,但他父亲让他目睹老虎猎杀的过程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于是他心中把老虎当作了残暴的象征。

而他心中邪恶的种子,是哥哥跟他打赌让他偷喝教堂圣水的事件中种下的。他对作家说过猛虎帕克是在喝水的时候被抓住,所以最初起名为Thirsty(口渴),后来因登记填表时跟猎人的名字弄混淆了才变成了猎人的名字理查德·帕克。这恰恰是在影射他自己那次偷喝教堂圣水被神父撞见的经历,当时神父对他说:You must be Thirsty。如此细微的双关细节我是肯定记不住的,但有心细的豆瓣网友发现了这个伏笔: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929463/discussion/50462380/。在这个事件中,他偷喝教堂的圣水,撞见神父,而神父给他讲了耶稣替世人受难的故事,深深打动了他,于是他心中邪恶的种子就被他自己囚禁到了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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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是一个懦弱的教徒面对不堪回首的往事的逃避。我完全能理解他的心路历程,甚至也会被他所感动,但丝毫不会被故事作者要传达的观念所煽动。

故事的主人公π关于宗教的观点在我看来很可能源自于印度的宗教领袖圣雄甘地。当年甘地为了调和印度各宗教的矛盾,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宣称无论是哪种宗教,神即真理。作者试图调和各种宗教,也试图调和科学和宗教。作者通过π的母亲传达这样的观点:科学解决的是外部世界的问题,而宗教则是对是心灵的拯救。当然,这纯属胡扯。

科学方法可以被用于研究任何经验对象,不仅包括微观世界,生态环境,生理结构,宇宙空间,人类社会,还可以用于研究历史、政治、文化、艺术、伪科学、宗教以及自己的内心。不过请注意,研究艺术的科学并不是艺术,研究政治的科学也并不是政治,等等。只解决外部世界问题的科学,只是科学方法在外部世界问题上的具体应用。而宗教的野心自古以来就不仅限于心灵世界,只不过宗教对外部世界的解释要么完全没有现实效果,要么被科学发现所粉碎。宗教在外部世界节节败退之后,才开始在人的内心中寻找最后的避难所。但宗教能够寄居于你内心的条件就是你必须盲目坚信自己的判断。

面对困境,你可以蒙上自己的双眼假装困难不存在,也可以睁大双眼寻找答案。只要你敢睁开双眼,就永远不需要依靠任何宗教。

PS:
看了一个网友的评论: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670629/之后,我才知道这个故事跟1884年一场现实的海难故事有关,猛虎理查德·帕克的名字来自于那场海难中被杀死吃掉的男仆的名字。这可能代表作者对真实海难中杀人者的愤怒情绪,作者让这个被吃掉的孩子化身为善良的少年π被激发出来的愤怒,向当年杀死他的水手复仇。在电影中,没有出现老虎吃掉斑马、鬣狗和红毛猩猩尸体的镜头,但它们的尸体后来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可能被作者或编导故意回避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暗指少年π吃掉了其他人的尸体,不过无论怎样解释都说得通。

告诉大家一个读Marx《资本论》的好方法

你下载个非扫描的文字版《资本论》,把里面所有的『使用价值』全局替换成为『个体偏好』,然后再把里面所有的『价值』替换为『劳动时间』,你就知道资本论是一本脑残到什么程度的书了。

Marx在《资本论》中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自愿交易双方均无欺骗的情况下说资本家剥削纯属忽悠。如果资本家欺骗工人,可以说他剥削,但工人也经常会欺骗资本家,因此欺骗绝非资本家的专有属性。

有人认为由于资本家是强势的,他们永远比工人聪明,所以资本家很容易欺骗工人,工人很难欺骗资本家,这纯属一派胡言。我多年打工很清楚地知道打工者经常会以各种各样的违背当初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的方式偷偷占公司的便宜,而公司虽然会出台一些管理手段阻止某些人这样做,但为了避免太大的效率损失,从来不能管得太严。当然公司也经常会耍弄一些欺骗性的伎俩忽悠打工者付出,欺骗的程度取决于具体的公司。我们顶多可以说资本家的欺骗行为可以把从很多工人身上骗来的好处集中在资本家自己手里,而很多工人欺骗资本家也只能把从资本家身上骗来的好处分散到大家手里,不能说资本家很容易欺骗工人,工人很难欺骗资本家。你当然可以说资本家是强势的,但这丝毫不意味着他们比工人更坏。

之所以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是因为他创造了一个劳动价值论。他这个价值论最大的欺骗性在于他将『价值(value)』直接定义为『劳动时间』,然后在整本《资本论》里把这个明明根本不同于我们日常概念中“价值”含义的『劳动时间』故意跟日常概念中的“价值”概念混淆反复偷换,让读者误以为日常概念的“价值”可以通过『劳动时间』来衡量。

日常概念中同一个东西对于不同人的不同目的而言价值都是不同的,一个人在特定状态下可以比较不同选项的价值高低,并选择当时自认为最为偏好的选项加以执行。所以日常概念中价值是具体个体对其当前面临的某选项的偏好次序。Marx把日常概念中这个“价值”改了个新名字叫『使用价值(use-value)』,这样一来,你就很容易在阅读《资本论》的时候把Marx的『价值』与日常概念的“价值”混淆,当有人质疑Marx的『价值』并不是通常所说的“价值”时,你还可以拿出Marx说的『使用价值』告诉他人家已经考虑了这个问题了。

正因为同一物品对不同个体而言偏好次序不同,因此才会出现自愿的商品交换。也就是说,交换的双方都更加偏好对方手中物品,因此交换导致双方意愿的共同满足。当然,这中间可能出现误判(比方说自己无知或对方欺诈等原因),于是交换后可能会发生后悔。

而工人之所以愿意付出劳动换取工资,资本家之所以愿意用工资换取劳动,同样说明双方更加偏好对方的物品:劳动、工资,因此雇佣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双赢的物品交换。

Marx硬说商品交换原则『应该』是等价交换。但事实是商品交换的双方都以牟利为目的,只要交换双方都能达成这个目的,谁会关心自己拿来参与交换的物品跟对方的物品是否有相等的『劳动时间』?因此他所给出的这个『等价交换』的应然原则毫无意义。

Marx创造了『价值』、『使用价值』两个术语之后,就开始运用辩证法硬说这两个概念是『统一』的。由于前面我们说过了,Marx把『价值』定义为『劳动时间』,把日常语言中表示『个体偏好』的“价值”改名叫『使用价值』,因此他说『价值』和『使用价值』是统一的,实际上是硬说『劳动时间』和『个体偏好』是统一的。

事实上,劳动者是否愿意花一定的劳动时间去生产一个商品,取决于他自己的偏好,也就是他认为能否用该商品换回比所付出的劳动更重要的东西,而这又取决于别人对这个商品的偏好。如果我们引入大量不同偏好的个体参与的市场,并且使用了货币,就可以导出供求曲线,二者的焦点决定了商品的市场价格。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均可由此建立。

井底之蛙爬出了水井……

井底之蛙历尽千辛万苦爬出了水井,来到了院子里,它惊讶于院子的雄伟气派,它赞美院子,它不允许任何人说院子的坏话,它认为任何说院子坏话的都是井底之蛙。是啊,如果不是井底之蛙,谁会批评伟大的院子呢?

普世价值就是那个院子,但院子外面的世界更精彩。跟马克思主义相比,普世价值忽悠的成分更少。但我们非要被忽悠才能生存么?马克思当年追求的那些东西放在今天跟普世价值所追求的东西并没有多大差别。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专栏文章】什么是病?——《大科技 百科新说》『无信仰者』专栏文章,请勿转载

《大科技 百科新说》『无信仰者』专栏文章,请勿转载
2014.09B
作者:逻辑引擎
编辑:波音

对于每一种特定的疾病,如何诊断、治疗、预防都是医学问题。我不是医学专家,无法给出任何有效的建议。要看病,请出门右转找医院。

但一般意义上“什么是病?”,并不是一个医学问题,而取决于日常语言中“病”这个词汇约定俗成的含义。

很多人对病的理解完全来自于医学标准,医学上规定什么是病,那些状况就是病了。但医学上又如何确定什么样的身体或心理状态是病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往往就不是很清楚了。虽然每个人都可以举出疾病的某些特征,例如疼痛、异常、感染等等,但这些的特征都不能准确地“病”这个概念。

例如,疼痛不一定被当做病,挨一巴掌也会疼痛,但这种疼痛通常不被当做是一种病态,因为我们几乎不用支付任何医疗费,时间就可以缓解疼痛。反而没有任何痛觉,才会被当做是一种病态,因为没有痛觉的人很容易受伤而不自知,这是人们所不希望出现的状态。

异常也不一定都是病态,比方说“心肺功能异常强大”、“抵抗力异常强大”等等,甚至还有极少数人完全不受艾滋病毒的侵害,这些异常情况都不会被当做病态,因为几乎没有人会试图预防或改变这种状态。

感染寄生生物也有例外,寄生在人体肠道的许多细菌被认为是有益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拥有这些细菌,不会被当做是病态。而现代生物学甚至推测,广泛存在于真核细胞(包括人体细胞)中的线粒体,可能最初是真核生物的单细胞共同祖先体内寄生的细菌。经过长期演化,细菌跟宿主真核细胞的关系早已从寄生变成了共生。而宿主细胞对线粒体的依赖是如此之强,以至于根本无法离开线粒体而独立存活。这就是线粒体起源的内共生学说。

所以上述这些特征很难用于澄清什么是病。事实上,一种身体或心理状态能够被称为病,一个必要条件是,这种身心状态是人们所不希望获得的,要么是当事人自己不希望,要么是他身边的人不希望。如果某种身心状态是人们普遍不希望获得的,那么对这种状态的预防或改变,就会成为一种市场需求,提供满足这种需求的服务就是有利可图的。
于是,医学界会为了满足这种市场需求,而将这种身心状态定义为——疾病,并寻找相应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的技术手段。

对于身体上的疾病,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所不想要的某种生理状态,而不是他身边的人所不想要的某种生理状态。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某些人天生不受某种病毒的侵害,却有可能携带病毒传染给其他人,这种情况下,医学上会说他是该病的携带者,就算他自己并不介意携带这种病毒,携带病毒的状态也会被当做是一种病态。如果这种病毒对于多数其他人极度危险,医生甚至还会为了保护其他人而限制这个携带者的自由行动。

而对于心理上的疾病,有些心理状态是当事人本人所不想要的,也有许多是当事人觉得无所谓而身边的人不能接受的,比方说那些因心理问题而生活不能自理必须靠别人照顾赡养的人,或者因心理问题而倾向于攻击别人的人。即便这些人自己完全不觉得自己的状态有什么不好,甚至自己还感觉相当良好,他们也会因为给别人带来麻烦而被当做是心理上的病人。

总之,病是人们所普遍不希望获得的那些生理或心理状态,人们愿意为了预防或改变这种状态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对于这样的生理或心理状态,医学上才会称其为病,并为其确定诊断标准,寻找预防或治疗的手段。

这是之前我在微博上的讨论:
http://weibo.com/1847715921/yaDuIlMGh

抬杠专业户是怎样炼成的~~

不知多少次,有人跟我说,不要浪费那么多时间跟别人辩论,尤其是跟那些脑残,这纯属浪费时间。甚至还有人认为我老是跟别人辩论表明我脑子有病。

有些人不知道别人的目标是什么,却喜欢按照自己的偏好臆测别人的目标,然后断言在该目标之下,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他不知道别人的目标根本不是他所臆想的。这种人正如那些凭臆测断定路边压根不想过马路的老太太一定想过马路于是拼命扶老太太过马路的蠢货一样2。

也有人在担心我的前途,认为我这是不务正业。没错,按照某些人的标准我就是不务正业,只要我能确保自己衣食无忧,我就是要不务别人的『正业』,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丝毫不介意公开我没完没了跟人辩论的动机:

  1. 我特别想了解满脑子浆糊的人想问题的方式,尤其是当他们被逼到死胡同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行为。我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物理数学和计算机的问题。我之所以对此非常感兴趣,是因为即便你有一个无懈可击的想法,如果你不清楚各种各样的脑残逻辑,就很可能把这个想法表达成一段很容易引起广泛误解的文字。虽然无论你怎样表达,都会引起某些人的误解,几乎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没有误解,但对脑残们思考问题的方式了解越是透彻,就越能减少潜在的误解。
  2. 许多人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明知对方讲歪理,逻辑上却无法驳斥,只好牢骚说对方是不可救药的偏执狂。实际上,只要对方仍然在讲逻辑,那么你认为对方讲歪理却无法驳斥仅说明你先前接受那个你自认为是『正理』的原因跟对方一样歪,于是一旦对方跟你出发点相同却得出相反结论,你就无法驳斥,只好抱怨对方讲歪理。我一旦遇此情况就能迅速发现自己之前歪在哪里,而且我有极其强烈的愿望纠正自己之前『歪』的地方。这样做的一个后果是,我跟别人讨论问题经常毫无预设假定,经常直接利用对方的假定导出对方所反对的结论,以至于经常被那些不知所措的人抱怨我在讲歪理,或者给我扣上『抬杠』的帽子,甚至称呼我为『抬杠专业户』,简称『杠专』。对于这个绰号,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对于我这些偏好目标而言,花大量的时间跟人辩论,甚至是跟脑残辩论,完全不是浪费时间。论坛对我而言就是一个最为物美价廉的训练场。我这样做已经不下十年,而我从中的收获绝不仅仅是『胜利的快感』。不能说我完全没有好胜心,但这绝不是我的主要追求。在这十几年之中,我逐渐建立了不需要基于任何信仰和价值观偏见的思维方式(多年前我曾经认为这是不可能的),识别各种忽悠的速度越来越快,通过文字表达自己想法的技能也越来越流畅(虽然可能完全谈不上具有文学意义上的美感,但我并不需要这种美感)……最初我经常在跟人辩论的过程中发现发现自己的致命问题,但后来就越来越少。跟那些以追求胜利为目标的圣斗士不同,哪怕我只是犯了一个很小的错误,只要对方指出我都会在第一时间承认,通过耍赖获得的胜利对我而言没有任何快感。而这样做的一个后果是,别人几乎注意不到你曾经认错,却由于你在辩论中几乎总是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认定你是一个极度的好斗分子,甚至以为你从不认错,只要跟你辩论你就非要争胜不可,并不了解你之所以能几乎总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原因。

方舟子的信仰和价值偏见

(本文主要是从我的一些论坛帖子拼凑而成,一时懒得梳理所以结构会显得有些混乱。)
事先声明:跟方舟子的几乎所有论敌相比,方舟子兜售的价值观私货非常少。不要以为我这里指出了方舟子的一点点价值观私货,就表示我反对方舟子并且支持他的任何一个敌人,方舟子几乎所有的敌人兜售的价值观私货都比方舟子多太多了。反过来,前面这段声明也并不表示我支持方舟子。

方舟子:我的“偏执”你不懂

凤凰网资讯:你做事和做人,信奉的准则是什么?

方舟子:我喜欢跟人说,“脑中有科学,心中有道义”,做事情要有理性、科学的态度,同时要顾及到社会的正义,两方面都要顾及到。

凤凰网资讯:科学算是你的信仰吗?

方舟子:我不认为自己有信仰,你可以说我相信科学、道义,但科学与信仰又是矛盾的。所谓信仰是盲目的相信,即使有相反的证据也要去相信,而科学最讲证据、逻辑,所以我一直不讲什么信仰。

方舟子曾经说自己是强无神论者,而罗素是弱无神论者。事实上罗素是无信仰者,而方舟子是有信仰者。无信仰者不会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们会漠视抽象造物主是否存在这样的超经验问题,比无神论者对神的态度更加冷漠。强无神论者经常采纳的一条规则是:『如果没有证据支持某种对象的存在,那么该对象就不存在』,这实际上只是强行规定『不存在』等价于『没有证据支持其存在』。但『没有证据支持其存在』就是『没有证据支持其存在』,跟『不存在』并不是一个意思,非要改个名字叫做『不存在』,就得把原来的『不存在』换成另一个名字,除了搅乱概念制造歧义之外没有其他效果。

现在回到方舟子强调的科学与道义。科学方法并不是一个可相信的东西。讲证据和逻辑的情况下根本无需『相信』科学。如果所谓『相信科学』包含了超出『讲证据和逻辑』的含义,那么这部分超出的含义跟任何其他的信仰一样是信仰。另一方面,所谓的『道义』,就是价值观偏见。人人都有个人偏好,但如果把自己的偏好当作标准,认为『人人应该遵守』就是价值观忽悠。道义就是伪装成标准的个人偏好(参考:< 关于价值观>)。方舟子在学术打假的时候,曾经对学术造假者做过一些道德批判,正如我关于道德的分析所说的,道德批判是完全不讲理的忽悠。如果他能说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某些人学术造假,而不是对这些人进行道德批判,就不是忽悠。请注意,我并不是说『不应该忽悠』,我只是在指出『某些行为实际上是忽悠』。不过这种忽悠在我看来相当情有可原,做道德批判的人几乎没有一个能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是忽悠,更何况跟绝大多数人相比,方舟子并不是单纯的做道德批判,他的许多打假工作都是很讲证据的,道德批判只占极少的一部分。

只有『假设』才能被『相信』,而『讲逻辑讲证据』并不是个『假设』,没法被相信,否则就成了病句。我不会告诉你科学理论比宗教信仰『更优』,因为比较『更优』需要评价标准,而指定一个评价标准,你又面临着为什么这个标准比其他标准『优越』的问题(参考:< 关于价值观>)。

科学为什么要讲逻辑讲证据,并不是因为我们相信逻辑和证据。

1.逻辑这东西你没法相信。逻辑就是语言约定的精确化,之所以要精确化语言约定,就是为了消除歧义和自相矛盾。如果不消除歧义和自相矛盾,那么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任何主张都等价于该主张的反面。如果你不喜欢逻辑,那么可以约定一套自己的语言。当然,为了避免你自己约定的语言从同样的条件出发会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你照样必须消除歧义和自相矛盾。只要你发明一种这样的语言约定,我们就可以用你发明的语言约定来讨论问题。当然,如果你发明的语言约定等价于现有的某种逻辑,你的发明也就多余了。

我根本不需要相信逻辑。如果我相信逻辑,而对方不相信逻辑,那么只要我使用逻辑论证,对方就可以质疑你凭什么认为使用逻辑的论证是有效的。而此时我除了告诉对方我相信逻辑(但对方显然不买账),我还有任何其他办法么?我对逻辑压根就谈不上相信,我跟别人辩论也从来不怕对方不讲逻辑,只要对方不讲逻辑,我就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直接利用对方的前提否定对方的主张。你不相信逻辑当然可以,因为我都谈不上相信逻辑,但如果你还真的敢不讲逻辑,那么就别怕自扇耳光。

2.理论的有效性是科学理论的目标,并不是我们相信科学理论更有效,而是我们正在寻找更加有效的理论。这里要注意,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去寻找更加有效的理论,这又是一个价值判断,这里说的是如果你想要追求更加有效的理论,那么你需要做什么。为了比较理论的有效性,就要通过证据,如果不讲证据,那么有效性就可以随便设定,任何一个理论都可以比另一个理论更有效或者更无效。所有诸如无神论、存在不依赖于意识的外部世界、自我的存在之类的假定,科学理论都完全不需要。

证据和有效性的关系,可以看我以前发的一些论坛帖子:http://www.fxkz.net/viewthread.php?tid=3041&page=4#pid48135

什么情况下实验构成对理论的『支持性证据』。

首先,一个实验结果构成对理论的支持,跟完全证实理论显然是两回事。只要实验不能完全覆盖理论,或者存在统计误差,那么实验就不能完全证实理论。经验科学的理论从来都无法被完全证实,但可以有支持性证据。

其次,实验结果要支持理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实验跟理论相关。
2.实验结果跟理论断言一致(包括统计上一致)。

什么叫实验跟理论相关?就是要求实验必须是按照理论的约束条件进行设计的。如果没有这一条,那么世界上任何一个实验都可以作为世界上任何一个理论的证据或反例,因为理论的概念和关系可以任意映射到实验中的概念和关系中,总能找到某些映射方法让实验结果跟理论断言一致,也总能找到某些映射方法让实验结果跟理论断言相反。

但什么样的理论才能够允许实验设计符合其约束?当然要求理论必须给出其中概念和关系的可操作描述或定义,实验者才有可能根据这些描述或定义设计具体的实验操作(技术困难是另一个问题)。反之如果理论对其中的概念和关系压根不给出可操作的描述或定义,那么实验者就没办法根据理论的约束设计实验。就算有人做了实验,实验里面也涉及了某些跟理论中同名的概念,跟理论也未必有什么关系。

第二条无需解释。

只有上述两条都满足了,你才可以说实验构成了对理论的支持。

道德

道德是这样一种东西:如果你违背其准则而被人发现,就很可能遭到来自他人的惩罚。

最初,你违背某条道德准则,往往会受到别人(例如父母师长)的惩罚。经过多次训练,你就得到了一条经验知识:违反该道德准则很容易受到惩罚。有了这条经验知识,你每一次试图违反该道德准则,就会担心是否会受罚,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你也会发现在没人发现的情况下自己不会受到惩罚,从而形成侥幸心理,因此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打破道德准则。

最初的自我约束来自于对行为可能后果的利害分析,但这种比较分析需要以花费精力为代价,如果你的生存环境总是使利害分析的代价超过无条件遵守该道德准则,你就会获得新的经验知识:花精力做这种利害分析往往得不偿失。于是你在试图通过利害分析决定是否遵守该道德准则之前,会面临一个新的决定:是否有必要做这个利害分析?而你的新经验告诉你:这样做往往得不偿失。此时你就会养成无条件遵守该道德准则的习惯,连判断是否有必要做利害分析的精力都省了。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对于该道德准则你已经具备了强烈的道德习惯。

如果你已经习惯于无条件接受某道德的约束,那么你还可能给自己的这种选择寻找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可以利用这些理由要求别人遵守该道德,并从这种约束别人的活动中获益。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对于该道德你已经具备了强烈的道德感或责任感或使命感等等。因此,上述情况下道德感的形成是因为先前能从中获利,但形成之后未必将继续从中获利。

当然,逻辑上也允许这样的可能:人对某些道德的遵守直接来自于本能,根本不是从上述学习过程中获得的。如果你刚好很『运气』地天生就具有某种道德感,这种情况下你之所以遵守该道德仅仅是因为你的『运气』。如果你有该道德感是因为运气,按照日常语言的习惯,是很难说你比不具备这种运气的别人更『高尚』的,于是你就没有充分的借口对别人不遵守道德的行为进行批判。既然你是因为天生喜欢而遵守该道德,又如何才能批评别人因为天生不喜欢而违背该道德呢?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溯先天道德的来源,那么就进入了生物演化领域。要么你是因为发生了某种基因突变而喜欢某道德,要么是从先辈哪里遗传了该道德。如果该道德的遗传是物竞天择的结果,那是因为你先辈中那些因基因突变或混合而喜欢上遵守该道德的份子们幸运地在物竞天择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生存繁衍的机会。于是这就又回到了前面说过的情况:道德感的形成是因为先前能从中获利,但形成之后未必将继续从中获利。无论哪种情况,道德批判都是找不到任何站得住脚的借口的。

道德批判实际上就是在说:我不喜欢你,因为我不喜欢你所以我不喜欢你,我要求别人跟我一起惩罚你,谁跟我一起惩罚你,我就喜欢谁,谁不跟我一起惩罚你,那么我连他一起不喜欢,并且要求别人一起惩罚他。换言之,道德批判从根儿上是不讲道理的,只是装作很有道理。

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上述关于道德的讨论,丝毫没有『道德批判是不好的或错误的行为』的意思,我只是指出『道德批判根本不讲道理』这个事实。对于能够通过道德批判达成自己意愿的人而言,他当然可以认为『道德批判是好的』。另一方面,由于这个世界上存在我这种『见到别人不讲道理却假装很有道理就可能很喜欢指出』的怪癖分子,在许多情况下『道德批判』这种行为的期望收益就会有所降低,而风险却有所增加。

最后,来点趣味性强的:

电影『蝙蝠侠前传2:黑暗骑士』中有个桥段:片中大反派“小丑”在两艘满载的客船中做了个社会实验。他声称:两艘船上都有炸弹,任何人下船就同时引爆两艘船,每艘船上都有能引爆另一艘船上炸弹的遥控器。如果他在午夜12点之前看到有一艘船被引爆,就让另一艘船的人生还,否则就同时引爆两艘船。“死理性派”的文章『除了蝙蝠侠,我们还能用什么战胜小丑?』对此做了一个有趣的博弈论分析。文中考虑了道德约束,还考虑到因小丑并非万能而阴谋可能失败等可能。

如果这两船不都是人,一群是地球人,一群是异形,炸死对方而活着回到自己的社会丝毫都不会受到惩罚,双方还会因为道德感而拒绝按钮么?如果换成一群是人,一群是猩猩呢(假设我们成功地让猩猩理解了这个按钮的含义)?一群是白人,一群是黑人呢?一群911受害者,一群是基地组织呢?一群是中国人,一群是日本人呢?一群是你和你的亲人和孩子们,一群是陌生人呢?

关于价值观

一个人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取决于他对做这件事的效果的预期是否更符合他的愿望。而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环节:预期做这件事的效果,判断该效果是否更符合自己的愿望。预期做一件事的效果,需要经验知识,而判断一个效果是否符合自己愿望,需要一个评价方法,也就是所谓的『个体偏好』。需要注意的是,人在这两个环节上都可能会犯错误,个人无效的经验知识会对结果做无效预期,而个人经历导致的种种偏见可能会蒙蔽对自己真实愿望的认识。

一个人的价值观就是他比较好坏或善恶程度的评价方法。价值观本来也是个体偏好,但往往特指个体偏好中关于希望别人怎么做的那部分。许多人认为好坏(或者善恶)是有客观标准的,因此他们认为基于这种客观标准的评价方法才能作为社会的道德标准。然而并非所有人都采纳了相同好坏标准,而到底采纳哪一种好坏标准,仍然取决于其个体偏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决定是否实施某种政策,就要评价实施和不实施哪个更好。由于大家的评价方法不同,不同的人对哪个更好的判断就可能发生冲突。此时如果你试图证明某种评价方法比其他的评价方法更好,那么你就引入了一个新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而对于这个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仍然并非所有人都相同,于是就要引入更高级别的评价方法。无论你引入多少级别的评价方法,你最终的评价方法都照样是你个人的主观偏好,因此谈论一个至高无上的客观普适的价值评判标准压根就是自相矛盾的。

有些人知道这一点之后就会非常害怕,他们害怕没有一个天然的至高无上的所有人都只能接受无法拒绝的价值观作为终极的道德标准,害怕自己无法有效论证自己心目中那个更理想的社会真的更好,害怕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这个社会就会乱套陷入水深火热的状态。换言之,是对混乱的恐惧导致他们不敢接受上述事实,无论他们为了拒绝接受上述事实所寻找的理由是什么,上述事实都不会改变。事实上他们并不能证明没有这个至高无上的标准价值观,社会就会必然进入他们所担心的状态。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论证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终极标准价值观压根就无法存在,而这个社会和整个生物界在这种状况下照样自发出现了各种秩序并演化到今天的状态。就算今天的世界并不处于你理想中的最佳状态,也不是因为缺少那个终极标准,更不会因为那个终极标准消失了,这个世界就变得更差,因为这个终极标准压根就无法存在。

你可能会问,既然没有这样的标准,我们的政策应该怎么制定?这里首先澄清一个词汇:谈论『应该』还是『不应该』必须指明所追求的目标。只有已经给定了一个目标,我们才能讨论研究在这个目标之下,是否应该实施某个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更能达成这个目标,那么在这个目标之下某政策就应该实施,否则再该目标之下就不应该实施。而预测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是否更能达成某个目标,就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需要通过科学方法来做出预测,如果现有的科学方法无法可靠预测,就没有必要先入为主地做出判定。暂不做出判定并不等于连尝试都不能做。尝试就是赌博,即便不确定后果有时也不妨试试运气。当然,到底玩多大要量力而行。尝试过了,无论失败与成功,都可以积累有关的经验知识以帮助今后的决策。但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某一次赌运气赌赢了,不一定是因为你的方法有效,赢了一次就断定自己的方法有效是欺骗自己。

接下来,就要讨论目标本身了。由于目标可以用来衡量一个政策的效果好坏,所以这个这个目标其实还是一个评价方法,用来评价比较不同的社会状态。但问题是谁来确定这个目标?前面不是说过不存在至高无上的终极目标么?的确如此,政策的目标也并不是终极目标,它可能符合某些人的意愿,却也可能同时违背另外一些人的意愿。只要一个人知道该目标符合其意愿,他就会赞同,反之就会反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有冲突的派别,派别间就要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可能是一方获胜而镇压了另一方的诉求,严重时会爆发战争(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极权制度中发生),也可能是双方达成妥协,如愿以偿的一方自愿提供一些好处补贴意愿被违背的一方减弱甚至消除其反对的意愿,于是皆大欢喜(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议会制度中发生)。

(不过即便是今天许多发达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虽然相对于极权制度可以避免很多内部的暴力冲突,但政府往往还是会经常以谎言做出承诺,尤其是那些关于平等正义之类的承诺,并且政府为了维护这种谎言经常要使整个国家付出越来越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民众也往往因为信仰等各种偏见而支持违背其自身真实意愿或反对符合其自身真是意愿的政策。发达国家的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中有很多都与那些普遍的价值观偏见有关。)

此外,正如前面说过的,个人决策的两个环节都可能出错:对效果做预期和评价预期效果,社会制度决策也同样如此。一个无效社会科学理论就可能对政策的后果做出严重偏离的预期,而理论却声称该预期是高度可靠的,于是在制度实施了之后才发现结果严重偏离预期。另一方面许多人自己没有能力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自身的偏好,而且特别容易地被某些人忽悠,所以许多人都会选择追求与自己的偏好相悖的政策目标。如果你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就设法学会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你自身的偏好,如果这对你太难,那就设法学会判断别人是否在忽悠你,如果这仍然太难,那就设法寻找跟你的偏好不冲突且比你更善于判断政策的人,然后听他的建议。如果前面这些你都做不到,就只好到我这里来看看我说了什么,但千万要小心别上了我的当,尽管我也会在这里写一些有助于避免上当的文字。当然,你还可以选择自己狗屁不通还刚愎自用,被别人骗去当冤大头还要谢谢人家。

判断一个政策是否符合自己的偏好,除了对政策的结果能够做有效的预期,还需要了解自己的偏好。许多人其实并不总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内心真的想要什么。比方说那些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的『伟大』的人们有许多『伟大』的追求,比方说全人类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拯救这个正在腐烂的世界等等,并且相信自己的此类个体偏好高于那些只想要自己过上舒服日子的人(请回顾本文开头关于价值观的讨论)。但所有这些『伟大』的个体偏好,都是可以追根溯源的,没有人天生就会追求这么抽象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通过学习或者思考得来的。换言之,这些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其他的一些更基本的目标而思考出来的,而这些更基本的目标才是你真正试图追求的东西,这些『伟大而抽象』的目标只是为了实现那些更基本的目标的手段,我们不妨将这些抽象的目标叫做衍生目标。一个人本想追求目标A,但经过学习或思考发现实现目标B有助于实现A,于是他就可能暂时将A放下而将B作为一个衍生目标来追求。过了一段时间他可能自己都忘了自己是为了追求目标A才去追求目标B的,甚至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当时以为追求B有助于实现A但实际上自己的这个判断基于一个无效的理论,或者在当年的特定条件下追求B确实有助于实现A但时过境迁今天继续追求B反而会妨碍目标A。不妨将出现这种情况且当事人不自知的情况称为『迷失』。一个迷失了自己心中真实目标的人,就往往会为了那些衍生目标做出导致违背自己基本目标的事情,也就是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俗称『事与愿违』。

关于如何确定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避免迷失,这个话题可以展开,在这里先用比较简短的讨论做一个引导。想要避免迷失引起的严重事与愿违的后果,需要时而反省自己所追求的那些东西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并且设法弄清楚这样做是否真的有助于达成这些目的,当自己所追求的衍生目标和自己更基本的目标发生悖离的时候,就要利用新的更有效的理论知识来调整衍生目标。到了这里有人可能会质疑,一个人完全可能会用新的更好目标替代老目标,从而不再追求老目标,因为新目标更『高尚』『伟大』。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请你进一步想想为什么你会认为新的目标比老的目标更好,这意味着你有一个位于新老目标之上的评价方法,而这个评价方法本身显然也提供了目标,而且显然具有更高的优先级,否则你无法用这个评价方法来决定新老目标哪个更好。如果你不断地追根溯源,就会到达本能需求的层次,例如食欲。如果你问自己追求食欲的满足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你的回答只能是:我就是喜欢,吃饱了爽,饿着不爽。此时无法进一步回答求爽又是是为了达成自己的什么目标,求爽给你提供了最基本的目标。虽然对于你而言,没有比求爽更基本的目标,因此不能问求爽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但可以问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这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而演化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可以对这个问题做不同角度的研究。不过这里我们必须澄清一点:如果你只是想要了解自己的真实需求,那么你根本无需关心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给出了你试图求爽的原因,并不会给你求爽提供更深层次的目标。在佛教中有一句话大概是『心外求法求而不得』,大概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想要了解自己的内心,无需了解以外部世界为对象的那些经验科学知识。(注,此处我引用了佛教的话,完全不代表我对佛学理论的赞同。)

概念的含义

许多科学文化人都在做这种事情: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许多人,包括许多科研人员都以为,如果一个概念的含义不清楚,可以通过研究来弄清楚这个概念的『真正』或『本质』的含义,甚至进一步认为处于雏形中的科学都有这种特点:概念不清楚,只能通过研究来逐步澄清。

这才不是科学研究,而是强行规定,这种所谓的研究只是为了给自己所选择的那种规定寻找看似合理的借口。这就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讨论公平和正义时所做的事情。自己强行规定什么叫公平正义当然可以,但问题是既然你是在强行规定,那么即便在这种规定之下你论证了为了实现这种公平正义需要每个人遵守什么样的规则,也丝毫没能论证别人就应该遵守你给出的这些规则,你只不过在强行规定别人应该遵守你对他们的要求。

这就好比我凭空创造一个概念名叫王六蛋(连英文翻译我都想好了:Basdart),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概念指什么,而我却试图通过调查研究来弄清楚这个王六蛋具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可以给这个王六蛋找到越来越明确的意思,但这并不是通过科学研究来澄清王六蛋的意思,而是在强行规定王六蛋是什么意思。

仅当一个概念有明确的含义,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你事先不知道或不清楚这种已经存在的明确含义,你才能通过科学研究来弄清楚其含义。比方说张三嘴里所说的正义你不知道具体指什么,这时候你可以通过科学方法研究清楚张三所说的正义有哪些具体的意思。如果一个概念大家的理解有许多不同,那么你就无法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大家各种不同的理解背后的那个『本质』的含义。但这些不同含义的交集还是并集你都可以谈,你也可以谈持某种理解的人数有多少,哪一种含义更贴近原始词源等等,但你不能因此就说经过科学研究判断出某种含义是正确的,你只能说明你的文字中采用了哪种含义,他的文字中采用了哪种含义。不同的理解就是不同的理解,对同一概念理解不同的人之间的交流需要做的是翻译,而不是强行规定谁理解比别人的理解更对。当然,如果你的理解跟大众语言习惯偏离太大,那么为了方便你可以学会大众主流的理解然后把自己的想法翻译成主流的含义跟大家交流,指望别人都学会你自己独创的语言在操作上往往是不现实的。

此外,概念的含义会随着语言演化,比方说一个原来就有的概念,后来由于科学研究,被科学理论中某个明确的新含义替代了,这并不意味着科学研究将原来的概念研究清楚了,仅仅意味着大家为了节省符号避免创造新词,借用了原来的老词,借用当然最好借用含义贴近的,这样才容易理解。例如鱼这个概念,在现代生物分类法出现之前许多人的理解就是水里游的,所以对他们而言鲸鱼鱿鱼章鱼鲍鱼甲鱼都是鱼。后来生物学借用了鱼这个词汇,专门用来代表主要生活在水中有鳃有鳍的脊椎动物,这丝毫都不意味着人么原来对鱼的理解是错的,仅仅意味着生物学借用了一个原来就有具体含义的名词并且赋予了与其原来的含义不同的新含义。因此,如果一个人说『鲸鱼』,并不意味着他理解错了,只是意味着他没有使用作为生物学术语的那个『鱼』,但如果他说“在生物学中鲸被分类为鱼”,那才是错的。

如果大家原来对某个词的含义有各自的理解,那么相互交流的时候就会遇到障碍。而在科学研究中使用科学术语最大的好处是设法消除了歧义。这里所谓的消除歧义决不是说一个概念的某个含义比其他含义更对,因此我们将其他的含义说成是错的。如果两概念含义真的不同,却经常需要同时放在一起说事儿,科研过程中就得制造不同的术语对它们加以区分,有时候对其中一个含义采用了原来的名字,而另一个含义采用了新名字。

公平正义良知就是这种有无穷多种含义的垃圾堆概念,谁都从垃圾堆里捡起来一坨认为这就是本质。公平正义良知这种东西谁都会说,只要有任何人说“我们要追求公平正义”我都他妈同意,虽然我从来就没同意过追求他所理解的那种公平正义。这种屁话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任何一个人听到这种屁话都会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赋予自己的含义,所以这种屁话可以引起所有人共鸣。就因为这种屁话的含义大家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理解,就相当于一个带有自由变量而没有明确含义的判断“我们要追求伟大的X”一样,无论你想追求什么,你都可以把它带入X,从而让这句话引起你的共鸣,这就是为什么对公众做价值观忽悠能屡屡得逞的原因,大家居然真的以为赞同同一句没有明确含义的屁话的人全是一伙的。

说到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我可没说『忽悠』是坏的,就算我不喜欢忽悠,我的评判标准也不是至高无上的。对于一个能够通过忽悠获取自己所需的人而言,忽悠显然是好的。由于我并不认为我的价值判断比一个忽悠分子的价值判断更正确,你可能就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还要揭穿这种忽悠,我的回答是:我就是喜欢揭穿别人的忽悠。之所以我会喜欢这个,有许多原因,比方说我讨厌别人忽悠我,所以见到忽悠我的就想抽丫,比方说我还喜欢出风头,见到有人忽悠其他人我经常会想显摆一下自己的逻辑水平,而且只要我以为丫无法对我造成人身威胁,那么丫被越多人认为牛逼收拾丫我就会越开心,等等。所以我的动机丝毫都谈不上高尚伟大,当然对我而言高尚伟大之类的词跟公平正义一样,本身就是伪装成客观评价的个人主观偏好,所以对我而言你说你喜欢我比你说我高尚伟大受用的多,用后者夸我我就当你行骗。话说回来,别管我的动机在你看来多么恶劣,只要我说的话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你就无法因为我动机不良而驳斥我所说出的事实。(本段参考:关于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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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感谢某个没看懂这篇文章的数学博士,在其糊涂言论的启发下,我需要再补充一些内容,帮助他和其他人理解。

我这里先澄清一个本文中的一个没有特别澄清的概念『明确』。因为他质疑『什么叫概念明确?明确到什么程度算明确?明确不明确是你定的?』。这是我的回答:明确到在推理过程中不会造成由同样的前提导出相互冲突的不同结论,就算是『明确』。明确不明确是不是我定的?当然不是,这是我在我的文章里面所使用的约定。如果你不同意我这样使用『明确』一词,那么没关系,你可以创造一个新词,比方说用『mingque』来代替我所使用的『明确』,我的整篇文章所表达的东西不受影响。请注意,我不是在要求任何人做任何调查研究必须先有明确的概念,而是论证『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我们讨论数学博士的质疑。

这位数学博士说:集合概念不恰恰在朴素集合论公理系统中有矛盾?在欧几里得的公理系统中不就缺少两千年来都没有明确的公理?数学家在概念不明确的时候照样用这个概念,做出了杰出成就,消除集合概念的不明确,不恰恰表明“概念不清楚,只能通过研究来逐步澄清”吗?

我文中的原话说得很清楚:『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才是不可能的,而且后面还说了『仅当一个概念有明确的含义,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你事先不知道或不清楚这种已经存在的明确含义,你才能通过科学研究来弄清楚其含义。比方说张三嘴里所说的正义你不知道具体指什么,这时候你可以通过科学方法研究清楚张三所说的正义有哪些具体的意思』。

数学家并不能通过调查研究来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集合』的概念的『标准含义』,而是将集合的若干种不同含义拆开,分别明确限定。你不能说NBG、ZFC、NFU等公理系统中的任何一个所严格限定的含义是『标准含义』,因为这样你就需要引入一个判断什么是『标准含义』的规则,但这个规则谁来定?这就又回到了我另一篇文章『关于价值观』中所说的那种情况,就算有个国际标准组织硬说某个含义是标准的别人也一样可以不同意而采用其他理解。

我们再来看看数学家们干了什么。数学家在最初使用集合的时候,人们所遇到的问题中对集合这个概念的使用是『朴素』的,那时候没有什么数学问题中需要使用过以自身为元素的集合,对集合的使用也都是很简单的。这种情况下朴素的集合中集合这个概念完全是足够明确的,因为这种情况下集合这个概念的含义根本不会导致相同前提导出不同结果。当时数学家只是默认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放在一块儿构成一个集合。那么集合自身跟其他的东西放在一块儿是否可以构成集合呢?不知道在很久以前有没有人考虑过这件事,但至少在罗素的时代之前我没听说过。

但在罗素提出罗素悖论前的一段时间,数学家们已经开始越来越深入地研究数学基础了,此时数学家们构造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数学结构和问题,其中有些情况允许集合作为自身的元素,或者无限制地要求对应任何一个属性的集合存在。到了这个时期,近代数学家们所使用的这个『集合』已经跟古代数学家对『集合』的理解不再完全相同了。在这个时期如果你再跟别人说集合,那么你所说的集合和别人听到的集合就未必是一个意思了。但大家最初不知道这些含义之间居然是相互矛盾的。此时罗素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如果对集合的这些新的含义不加限制,那么就可以利用集合论制造悖论,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之后数学家就把集合的这些不能相容的含义拆开,构造了若干集合论的公理系统,包括NBG、ZFC、NFU等等。在其中每一个集合论公理系统中,都对集合这个概念的性质做了严格的限定,比方说规定是否允许一个集合将自身作为元素。这些公理系统都可以排除罗素悖论。这难道能够算是『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么?相反,这是『概念有歧义,通过调查研究来区分这些不同的含义』。

谈到概念的歧义,还有一件事情要补充:苹果香蕉桔子等等都是水果,水果也同时代表这些食物的集合,但这是否意味着水果这个词是有歧义的呢?当然,日常语言中水果这个词确实可能有歧义,比方说有人认为西红柿就是水果,但有人认为西红柿不是水果。但这个歧义并不是因为水果这个词可以指代一类东西而不是仅仅指代一个东西。这样的名词叫集合名词,一个集合名词如果始终指代同一个集合,就没有歧义。那么什么是有歧义的名词呢?比方说电视,这个词有时候指代电视机(买台电视),有时候指代电视节目(看电视),这就是歧义。但这个歧义不是个严重问题,在上下文中很容易就看出它到底指什么,因此可以说在『买台电视』『看电视』这样的上下文中电视这个词是没有歧义的,如果你到了一个不熟悉的地方,有人突然说『好漂亮的猫!在电视上!』这时候你就未必能仅仅通过这句话判断出是电视节目里出现了猫还是电视机上趴着一只猫了,这时候歧义就真的出现了。就算是水果都是这样,你让别人帮你买点水果吃,但你不喜欢吃西红柿,你心中认为西红柿不是水果,而帮你买东西的人认为西红柿是水果,结果买了一堆西红柿,这也是歧义。但正如前面说过的,水果这个词并不是因为作为集合名词而有歧义,而是因为在你这里指代不包含西红柿的一个集合,而在买东西的人那里指代包含西红柿的另一个集合。

几十年来歌功颂德影视剧的演化

近些年为战争英雄歌功颂德的影视剧跟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又重新火爆了起来,涌现了许多优秀的作品。我这里所说的优秀,主要是站在艺术欣赏的角度说的(也就是煽情的角度,许多剧情结构非常愚蠢的作品的煽情情节都能把我煽得潸然泪下),跟剧本或原著是否合乎逻辑或常识没有关系。

我不是影视剧的专家,我关于电视剧的知识仅来源于1980年以后至今我看到过的哪些连续剧。当然,不仅包括1980以后拍摄的连续剧,也包括之前拍摄但后来仍然反复播放过的一些连续剧。

既然是歌功颂德,那么始终不变的自然是歌颂自己人的同时贬低敌人(包括日本人和GMT),但歌颂和贬低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过去为了歌颂自己人,总是要把自己人的英雄包装成智慧英俊无私博爱高尚伟大无所畏惧的人物,而近些年的影视剧则开始允许英雄相对有更多瑕疵。过去为了贬低敌人,总是要把敌人包装成一群愚蠢丑陋卑鄙无耻下流无赖胆小怕死的人物,而近些年敌人们无论是智力外貌还是品格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过去影视剧中敌人煽动英雄叛变的方式无非就是荣华富贵加上『识时务者为俊杰』之类愚蠢的说教,英雄对此当然是横眉冷对的,而近些年的影视剧中敌人在这方面的策略变得聪明了很多。

对我而言真正有趣的事情是,许多编剧或者作者似乎正在通过英雄和敌人的嘴批评今天的时政。比方说英雄所坚信的那些一定会实现的东西,今天往往没有实现,英雄所仇恨的那些事情,今天却到处在发生。而敌人用来说服英雄的那些反动言论,却都被近代历史所一一验证。换言之,越来越多的编剧和作者在玩无间道,而当局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我而言,这是好事。

梦的解析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我基本上是看不太懂的,除了少数含义定义清晰的概念之外,我很难弄清楚他在说什么。

不过这不妨碍我自己对梦做一番解析。

对我而言,在清醒状态下我的脑袋几乎不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我经常会思考一些问题,比方说感兴趣的学术问题、一会儿去吃什么、走哪条路可以避开堵车,也可能是意淫中了一亿元奖金怎么花、想象帕丽斯·希尔顿是我老婆,也有许多时候是在脑子里面演练某些场景,比方说考虑如何应付面试、要求领导加薪、解决家庭矛盾、遇到火灾如何自救和救人等等。为了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你经常需要在脑袋里面做一些演练,思考自己如果怎样做,那么别人(或环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别人(或环境)怎样反应,那么自己应该如何应对,然后是别人(或环境)将会如何进一步反应……而且还会设想在各种不同场景中可能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当然,你阅历越丰富,对别人(或环境)的了解越多,你就越能够更准确地预测别人(或环境)的行为。为了对别人的可能行动有所准备,往往需要站在别人的视角上考虑问题,有时还需要做出最坏准备。

当我做梦的时候,我认为自己做的也不过是类似的事情。但跟清醒状态下的区别是,我的某些思考能力(例如部分常识和逻辑能力)似乎休眠了,在做梦的时候我显然更容易创造一些非常不符合清醒状态下的常识和逻辑的场景,对别人的行为也会更容易做出在清醒状态下认为匪夷所思的预测。比方说在梦中我可能会飞行,自己或别人做出一些醒来觉得非常愚蠢的举动,或者跟妖魔鬼怪神仙灵魂打交道,等等。

另外,在做梦的时候,我的感官并没有全部休眠,我可能会听到声音、感受光亮、闻到气味等等。在我清醒的状态下,我也会对我的感官信号做出一些想象,比方说走在路上突然感到光线变暗了,我可能会想到是不是云遮日了?然后可能朝天上看一眼确认我的想象;再比如说在房间里感到一阵风,我会想是不是某扇门窗没关好,然后可能去检查一下门窗。即便在清醒的时候,我对感官信号的想象判断也有时是对的,有时是错的。在我半清醒状态下,虽然感官并没有全部休眠,但却有许多感官处在休眠状态,我能够通过感官得到的信息要比清醒状态下少很多,而此时我的部分常识和逻辑能力却休眠了,于是很容易对感官信号做出非常奇特的想象解释,严重不符常识和逻辑。

对弗洛伊德的压力释放的理论,我始终一头雾水,我从来不觉得这个理论能够让我清晰明确地解决任何疑惑。比方说通过做梦来释放压力,其实我在清醒的时候也经常会通过意淫来满足自己那些通常被认为浅薄卑劣的愿望,我不觉得这件事情跟梦有特别的联系。当然,某些人可能有超强的道德感,在清醒的状态下某些事情他甚至连意淫都不敢,就只好通过一些间接的方式来满足自己不敢去碰的愿望,而做梦的时候道德感可能会更弱,让自己有更多的自由。被强烈的道德感压制到连意淫都不敢随便的人确实是痛苦的,他们做出某些奇怪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他们只是想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掩饰自己满足自己的某些自认为见不得人的愿望的目的,而且不仅不愿意对别人承认自己的真实目的,甚至还不断欺骗自己,设法让自己相信自己的真实目的并非如此。如果他们的真实目的被揭穿,为了保护自己不会被受到鄙视和攻击,他们很可能会变得异常愤怒,试图通过愤怒来给自己和那些自认为见不得人的真实目的划清界限。

对于无法满足的愿望,我也可能通过意淫来自我满足,只是我不觉得这跟梦有多少必然的联系。

对我而言,梦只不过是在半清醒状态下仍然在我脑袋里面持续进行的场景演练过程。

[ZZ]“瑞典模式”再次成为样板

出处:http://www.impencil.org/portal/pencilwork/20111130122807

“瑞典模式”再次成为样板
作者: 曹长青

瑞典是北欧的小国,人口只有840万,是台湾的三分之一左右。但瑞典的经济模式曾被全球关注,因它走了一条独特的道路,既不是美国式的原本资本主义,也不是中国式的国家计划经济,而是被称为在这两者之间的第三条道路:福利社会主义。

美国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左翼罗斯福总统乘机推行实质为社会主义的“新政”,直到他去世为止。左翼经济学家凯恩斯则为这种国家干预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瑞典的“福利社会主义”是新政和凯恩斯主义的全面化。因瑞典热衷福利社会主义的左翼政党,在过去74年中执政了65年。

所以福利社会主义,主要特征是三高一平:高度国营化,高税收、高福利,追求社会财富均等(分配)。在七十年代,瑞典的“第三条道路”全球闻名,被视为是美国资本主义的替代方式,有人性的资本主义。
敌视商界的国家

但是,要达到三高一平,政府就必须主导经济、控制社会(以全面提供服务为名),把人从摇篮到墓地都包揽起来。这一定产生恶果,因为政府要提供“高福利”,只能提高税收。羊毛出在羊身上,当中产阶级、富人和企业的资金都被政府的“高税收”强行收缴,他们就没有资金扩大再生产,就无法再招工和扩大企业规模。

七十年代,瑞典是全球“臭名昭著”的敌视商界的国家,制定了繁琐的规章限制企业。1979年,瑞典的最高税率达到87%的顶峰!

高税收、高福利,直接导致经济活力下降,人们的生产积极性降低,很多企业外移,到劳工成本低、税率低的国家办厂。这些连锁反应到一起,导致整个社会的经济滞缓或危机。

瑞典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七十年代瑞典的国民生产总值(GDP)增幅下降了一半以上。政府包揽越多,就越需要设立更多部门来负责“分配”和“管理”。结果出现一高一低:政府的开支越来越高,1995年瑞典政府开支占到GDP的66%;同年政府的债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

从1970到1988年,连续18年瑞典政府在赤字下运作。为此不得不举债维持,仅仅是债务的利息,就大到占政府支出的七分之一,是仅次于社会福利开支的第二项支出。

高税率自然造成劳动成本增高,结果瑞典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下降,政府效率低下(政府越大,官僚气越盛)。据瑞典经济学家卡瑞森(Nils Karison)2004年的报告,自1950年以来,瑞典的私营领域没有增加新的就业机会(而同期美国的私营领域增加了六千万个工作机会);在斯德哥尔摩股票交易市场的前50个瑞典大公司,没有一个是1970年以后产生的。
社会主义是否死了?

卡瑞森在报告中毫不客气地指出,瑞典所代表的北欧社会主义模式已完全失败,“其结果令人震惊却很少世人知晓”。他说,瑞典模式给世人的教训是,如果想创造一个人道、有同情心、繁荣的社会,仅仅有好的愿望是不够的。

后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社会主义是否死了?》的研讨会上,多数学者都以瑞典模式为例说,社会主义至少在全球有思考能力、有理性、有信息的人民中已经死了。那些还信奉它的人,“是对所有形式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费边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乌托邦公社)失败的历史无知。”

但是,瑞典毕竟是民主国家,人民手里的选票,对政府的错误政策有一种决定性的改变作用。早在九十年代,即使还是在左派执政时,他们就已感觉到非改革不可了。而所谓改革,就是从原来的“福利社会主义”改走原本资本主义道路。

这跟英国工党领袖、后来做了首相的布莱尔走所谓“中间道路”是一样的,就是以所谓中间的名义、体面地放弃原来的左倾经济政策,而走向自由市场经济。

2006年,瑞典发生“政治地震”,长期执政(65年)的左翼政党在大选中失败,强调市场经济的保守派上台(2010年又连任)。瑞典发生了全面的经济变革:税率被降低,社会福利被控制,对企业的规章限制被取消,遗产税、赠与税被废除。

原有的改革在继续,新的变革在发生。这些往资本主义方向的改革,导致瑞典起码在三个方面发生了令全球瞩目的变化:
瑞典的三个“惊人”

一是政府赤字被控制。原来赤字占GDP的76%,现降至36%。预计在2013年降至26%。相比之下,左派总统欧巴马主导的美国,政府债务总量已达到15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超过了百分之百!

二是失业率下降。瑞典目前的失业率已降至7.1%,远低于欧元区的平均值10.1%,也低于美国的8.8%(今年三月底的最新统计)。

三是经济强劲增长。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复苏中,瑞典的恢复是全球最快的之一。2010年瑞典的经济增长率是5%,尤其是第四季,增长率高达8.7%。而瑞典之外的整个欧洲的2010年经济增长率平均才是1.7%,美国是2.8%。

瑞典学者、总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智库“全球经济成长研究所”(IGEG)访问学者莫伯格(Lotta Moberg)和该所主任、也是卡托(Cato)研究所资深研究员的拉恩(Richard Rahn)在四月号美国《Newsmax》杂志合写了一篇题为“瑞典向右转”的文章,针对瑞典从左向右的变化,总结说:

瑞典人民看到了大政府制造灾难,看到了高税收窒息经济发展,所以他们迫使政府削减开支,废除限制企业的规章。瑞典曾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政治民主,经济半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吸引无数的其他国家追随。但现在,瑞典向世界展现了一条新的道路:用民主的方式,改变过去灾难性的经济试验,而且是用一种很少痛苦的方式。

瑞典,再次成为“样板”,从原来那个带来灾难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样板,变成实行市场经济,走向真正资本主义的、充满经济活力的新样板!

2011-4-15

引自:http://lukepost.blog.hexun.com/63344599_d.html

高福利体现了人权么?

总是有人觉得一个高福利的社会,人人都有相当舒适的生活保障,才能确保人的各种基本权利。

羊毛出在羊身上,高福利只不过是大锅饭的高级版本,虽然没有大锅饭那么均匀,但照样是通过强制手段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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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制度,政府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关于制度的理论不顾政府的能力而瞎吹牛逼,那么执行该制度理论的政府迟早为了维护理论中吹牛逼的谎言而撑不下去。

关于政治坐标中的左右

政治坐标中的左右定义得很奇怪,在任何一个我见过的关于左右的定义之中,左不是右的逻辑非,左右关系也不能构成一个全序,既不能确保一个人非左即右,也不能确保任何两个人都可以比较左右。(什么是全序?就是按照这种序关系,所有人都能从左到右站成一队,队伍没有分叉、没有首尾相接的回路、也没有人在队伍外面)

研究政治坐标的人,也有用两维或者多个维度来表示若干种不同定义的左右的,但问题是丫们假定其中任何一个特定维度上的左右定义都能构成全序,而他们关于左右的任何一种定义都根本无法构成全序,于是这种自相矛盾的规定居然被丫们当成默认无需说明的东西。

凡是我见过的关于政治坐标的研究都是模棱两可的伪科学研究。他们把研究弄得看上去很像科学研究,搞一堆科学术语,一堆数据表格,而概念模棱两可含混不清。

某些人,学了那么一两天数学,以为数学就是处理各种关于实数的问题,那么就可能以为一切都可以用实数来描述,而实数自然构成全序。但只要脑子不蠢到一定程度,都会知道这个世界上不能构成全序的关系多了去了,比方说后代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具备传递性,没有环路,但不具备完全性,只有2B才会以为任何两个人要么A是B的后代要么B是A的后代。而许多政治坐标研究者就是这种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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