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观

一个人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取决于他对做这件事的效果的预期是否更符合他的愿望。而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环节:预期做这件事的效果,判断该效果是否更符合自己的愿望。预期做一件事的效果,需要经验知识,而判断一个效果是否符合自己愿望,需要一个评价方法,也就是所谓的『个体偏好』。需要注意的是,人在这两个环节上都可能会犯错误,个人无效的经验知识会对结果做无效预期,而个人经历导致的种种偏见可能会蒙蔽对自己真实愿望的认识。

一个人的价值观就是他比较好坏或善恶程度的评价方法。价值观本来也是个体偏好,但往往特指个体偏好中关于希望别人怎么做的那部分。许多人认为好坏(或者善恶)是有客观标准的,因此他们认为基于这种客观标准的评价方法才能作为社会的道德标准。然而并非所有人都采纳了相同好坏标准,而到底采纳哪一种好坏标准,仍然取决于其个体偏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决定是否实施某种政策,就要评价实施和不实施哪个更好。由于大家的评价方法不同,不同的人对哪个更好的判断就可能发生冲突。此时如果你试图证明某种评价方法比其他的评价方法更好,那么你就引入了一个新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而对于这个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仍然并非所有人都相同,于是就要引入更高级别的评价方法。无论你引入多少级别的评价方法,你最终的评价方法都照样是你个人的主观偏好,因此谈论一个至高无上的客观普适的价值评判标准压根就是自相矛盾的。

有些人知道这一点之后就会非常害怕,他们害怕没有一个天然的至高无上的所有人都只能接受无法拒绝的价值观作为终极的道德标准,害怕自己无法有效论证自己心目中那个更理想的社会真的更好,害怕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这个社会就会乱套陷入水深火热的状态。换言之,是对混乱的恐惧导致他们不敢接受上述事实,无论他们为了拒绝接受上述事实所寻找的理由是什么,上述事实都不会改变。事实上他们并不能证明没有这个至高无上的标准价值观,社会就会必然进入他们所担心的状态。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论证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终极标准价值观压根就无法存在,而这个社会和整个生物界在这种状况下照样自发出现了各种秩序并演化到今天的状态。就算今天的世界并不处于你理想中的最佳状态,也不是因为缺少那个终极标准,更不会因为那个终极标准消失了,这个世界就变得更差,因为这个终极标准压根就无法存在。

你可能会问,既然没有这样的标准,我们的政策应该怎么制定?这里首先澄清一个词汇:谈论『应该』还是『不应该』必须指明所追求的目标。只有已经给定了一个目标,我们才能讨论研究在这个目标之下,是否应该实施某个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更能达成这个目标,那么在这个目标之下某政策就应该实施,否则再该目标之下就不应该实施。而预测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是否更能达成某个目标,就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需要通过科学方法来做出预测,如果现有的科学方法无法可靠预测,就没有必要先入为主地做出判定。暂不做出判定并不等于连尝试都不能做。尝试就是赌博,即便不确定后果有时也不妨试试运气。当然,到底玩多大要量力而行。尝试过了,无论失败与成功,都可以积累有关的经验知识以帮助今后的决策。但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某一次赌运气赌赢了,不一定是因为你的方法有效,赢了一次就断定自己的方法有效是欺骗自己。

接下来,就要讨论目标本身了。由于目标可以用来衡量一个政策的效果好坏,所以这个这个目标其实还是一个评价方法,用来评价比较不同的社会状态。但问题是谁来确定这个目标?前面不是说过不存在至高无上的终极目标么?的确如此,政策的目标也并不是终极目标,它可能符合某些人的意愿,却也可能同时违背另外一些人的意愿。只要一个人知道该目标符合其意愿,他就会赞同,反之就会反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有冲突的派别,派别间就要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可能是一方获胜而镇压了另一方的诉求,严重时会爆发战争(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极权制度中发生),也可能是双方达成妥协,如愿以偿的一方自愿提供一些好处补贴意愿被违背的一方减弱甚至消除其反对的意愿,于是皆大欢喜(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议会制度中发生)。

(不过即便是今天许多发达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虽然相对于极权制度可以避免很多内部的暴力冲突,但政府往往还是会经常以谎言做出承诺,尤其是那些关于平等正义之类的承诺,并且政府为了维护这种谎言经常要使整个国家付出越来越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民众也往往因为信仰等各种偏见而支持违背其自身真实意愿或反对符合其自身真是意愿的政策。发达国家的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中有很多都与那些普遍的价值观偏见有关。)

此外,正如前面说过的,个人决策的两个环节都可能出错:对效果做预期和评价预期效果,社会制度决策也同样如此。一个无效社会科学理论就可能对政策的后果做出严重偏离的预期,而理论却声称该预期是高度可靠的,于是在制度实施了之后才发现结果严重偏离预期。另一方面许多人自己没有能力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自身的偏好,而且特别容易地被某些人忽悠,所以许多人都会选择追求与自己的偏好相悖的政策目标。如果你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就设法学会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你自身的偏好,如果这对你太难,那就设法学会判断别人是否在忽悠你,如果这仍然太难,那就设法寻找跟你的偏好不冲突且比你更善于判断政策的人,然后听他的建议。如果前面这些你都做不到,就只好到我这里来看看我说了什么,但千万要小心别上了我的当,尽管我也会在这里写一些有助于避免上当的文字。当然,你还可以选择自己狗屁不通还刚愎自用,被别人骗去当冤大头还要谢谢人家。

判断一个政策是否符合自己的偏好,除了对政策的结果能够做有效的预期,还需要了解自己的偏好。许多人其实并不总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内心真的想要什么。比方说那些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的『伟大』的人们有许多『伟大』的追求,比方说全人类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拯救这个正在腐烂的世界等等,并且相信自己的此类个体偏好高于那些只想要自己过上舒服日子的人(请回顾本文开头关于价值观的讨论)。但所有这些『伟大』的个体偏好,都是可以追根溯源的,没有人天生就会追求这么抽象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通过学习或者思考得来的。换言之,这些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其他的一些更基本的目标而思考出来的,而这些更基本的目标才是你真正试图追求的东西,这些『伟大而抽象』的目标只是为了实现那些更基本的目标的手段,我们不妨将这些抽象的目标叫做衍生目标。一个人本想追求目标A,但经过学习或思考发现实现目标B有助于实现A,于是他就可能暂时将A放下而将B作为一个衍生目标来追求。过了一段时间他可能自己都忘了自己是为了追求目标A才去追求目标B的,甚至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当时以为追求B有助于实现A但实际上自己的这个判断基于一个无效的理论,或者在当年的特定条件下追求B确实有助于实现A但时过境迁今天继续追求B反而会妨碍目标A。不妨将出现这种情况且当事人不自知的情况称为『迷失』。一个迷失了自己心中真实目标的人,就往往会为了那些衍生目标做出导致违背自己基本目标的事情,也就是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俗称『事与愿违』。

关于如何确定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避免迷失,这个话题可以展开,在这里先用比较简短的讨论做一个引导。想要避免迷失引起的严重事与愿违的后果,需要时而反省自己所追求的那些东西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并且设法弄清楚这样做是否真的有助于达成这些目的,当自己所追求的衍生目标和自己更基本的目标发生悖离的时候,就要利用新的更有效的理论知识来调整衍生目标。到了这里有人可能会质疑,一个人完全可能会用新的更好目标替代老目标,从而不再追求老目标,因为新目标更『高尚』『伟大』。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请你进一步想想为什么你会认为新的目标比老的目标更好,这意味着你有一个位于新老目标之上的评价方法,而这个评价方法本身显然也提供了目标,而且显然具有更高的优先级,否则你无法用这个评价方法来决定新老目标哪个更好。如果你不断地追根溯源,就会到达本能需求的层次,例如食欲。如果你问自己追求食欲的满足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你的回答只能是:我就是喜欢,吃饱了爽,饿着不爽。此时无法进一步回答求爽又是是为了达成自己的什么目标,求爽给你提供了最基本的目标。虽然对于你而言,没有比求爽更基本的目标,因此不能问求爽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但可以问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这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而演化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可以对这个问题做不同角度的研究。不过这里我们必须澄清一点:如果你只是想要了解自己的真实需求,那么你根本无需关心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给出了你试图求爽的原因,并不会给你求爽提供更深层次的目标。在佛教中有一句话大概是『心外求法求而不得』,大概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想要了解自己的内心,无需了解以外部世界为对象的那些经验科学知识。(注,此处我引用了佛教的话,完全不代表我对佛学理论的赞同。)

概念的含义

许多科学文化人都在做这种事情: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许多人,包括许多科研人员都以为,如果一个概念的含义不清楚,可以通过研究来弄清楚这个概念的『真正』或『本质』的含义,甚至进一步认为处于雏形中的科学都有这种特点:概念不清楚,只能通过研究来逐步澄清。

这才不是科学研究,而是强行规定,这种所谓的研究只是为了给自己所选择的那种规定寻找看似合理的借口。这就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讨论公平和正义时所做的事情。自己强行规定什么叫公平正义当然可以,但问题是既然你是在强行规定,那么即便在这种规定之下你论证了为了实现这种公平正义需要每个人遵守什么样的规则,也丝毫没能论证别人就应该遵守你给出的这些规则,你只不过在强行规定别人应该遵守你对他们的要求。

这就好比我凭空创造一个概念名叫王六蛋(连英文翻译我都想好了:Basdart),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概念指什么,而我却试图通过调查研究来弄清楚这个王六蛋具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可以给这个王六蛋找到越来越明确的意思,但这并不是通过科学研究来澄清王六蛋的意思,而是在强行规定王六蛋是什么意思。

仅当一个概念有明确的含义,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你事先不知道或不清楚这种已经存在的明确含义,你才能通过科学研究来弄清楚其含义。比方说张三嘴里所说的正义你不知道具体指什么,这时候你可以通过科学方法研究清楚张三所说的正义有哪些具体的意思。如果一个概念大家的理解有许多不同,那么你就无法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大家各种不同的理解背后的那个『本质』的含义。但这些不同含义的交集还是并集你都可以谈,你也可以谈持某种理解的人数有多少,哪一种含义更贴近原始词源等等,但你不能因此就说经过科学研究判断出某种含义是正确的,你只能说明你的文字中采用了哪种含义,他的文字中采用了哪种含义。不同的理解就是不同的理解,对同一概念理解不同的人之间的交流需要做的是翻译,而不是强行规定谁理解比别人的理解更对。当然,如果你的理解跟大众语言习惯偏离太大,那么为了方便你可以学会大众主流的理解然后把自己的想法翻译成主流的含义跟大家交流,指望别人都学会你自己独创的语言在操作上往往是不现实的。

此外,概念的含义会随着语言演化,比方说一个原来就有的概念,后来由于科学研究,被科学理论中某个明确的新含义替代了,这并不意味着科学研究将原来的概念研究清楚了,仅仅意味着大家为了节省符号避免创造新词,借用了原来的老词,借用当然最好借用含义贴近的,这样才容易理解。例如鱼这个概念,在现代生物分类法出现之前许多人的理解就是水里游的,所以对他们而言鲸鱼鱿鱼章鱼鲍鱼甲鱼都是鱼。后来生物学借用了鱼这个词汇,专门用来代表主要生活在水中有鳃有鳍的脊椎动物,这丝毫都不意味着人么原来对鱼的理解是错的,仅仅意味着生物学借用了一个原来就有具体含义的名词并且赋予了与其原来的含义不同的新含义。因此,如果一个人说『鲸鱼』,并不意味着他理解错了,只是意味着他没有使用作为生物学术语的那个『鱼』,但如果他说“在生物学中鲸被分类为鱼”,那才是错的。

如果大家原来对某个词的含义有各自的理解,那么相互交流的时候就会遇到障碍。而在科学研究中使用科学术语最大的好处是设法消除了歧义。这里所谓的消除歧义决不是说一个概念的某个含义比其他含义更对,因此我们将其他的含义说成是错的。如果两概念含义真的不同,却经常需要同时放在一起说事儿,科研过程中就得制造不同的术语对它们加以区分,有时候对其中一个含义采用了原来的名字,而另一个含义采用了新名字。

公平正义良知就是这种有无穷多种含义的垃圾堆概念,谁都从垃圾堆里捡起来一坨认为这就是本质。公平正义良知这种东西谁都会说,只要有任何人说“我们要追求公平正义”我都他妈同意,虽然我从来就没同意过追求他所理解的那种公平正义。这种屁话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任何一个人听到这种屁话都会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赋予自己的含义,所以这种屁话可以引起所有人共鸣。就因为这种屁话的含义大家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理解,就相当于一个带有自由变量而没有明确含义的判断“我们要追求伟大的X”一样,无论你想追求什么,你都可以把它带入X,从而让这句话引起你的共鸣,这就是为什么对公众做价值观忽悠能屡屡得逞的原因,大家居然真的以为赞同同一句没有明确含义的屁话的人全是一伙的。

说到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我可没说『忽悠』是坏的,就算我不喜欢忽悠,我的评判标准也不是至高无上的。对于一个能够通过忽悠获取自己所需的人而言,忽悠显然是好的。由于我并不认为我的价值判断比一个忽悠分子的价值判断更正确,你可能就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还要揭穿这种忽悠,我的回答是:我就是喜欢揭穿别人的忽悠。之所以我会喜欢这个,有许多原因,比方说我讨厌别人忽悠我,所以见到忽悠我的就想抽丫,比方说我还喜欢出风头,见到有人忽悠其他人我经常会想显摆一下自己的逻辑水平,而且只要我以为丫无法对我造成人身威胁,那么丫被越多人认为牛逼收拾丫我就会越开心,等等。所以我的动机丝毫都谈不上高尚伟大,当然对我而言高尚伟大之类的词跟公平正义一样,本身就是伪装成客观评价的个人主观偏好,所以对我而言你说你喜欢我比你说我高尚伟大受用的多,用后者夸我我就当你行骗。话说回来,别管我的动机在你看来多么恶劣,只要我说的话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你就无法因为我动机不良而驳斥我所说出的事实。(本段参考:关于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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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感谢某个没看懂这篇文章的数学博士,在其糊涂言论的启发下,我需要再补充一些内容,帮助他和其他人理解。

我这里先澄清一个本文中的一个没有特别澄清的概念『明确』。因为他质疑『什么叫概念明确?明确到什么程度算明确?明确不明确是你定的?』。这是我的回答:明确到在推理过程中不会造成由同样的前提导出相互冲突的不同结论,就算是『明确』。明确不明确是不是我定的?当然不是,这是我在我的文章里面所使用的约定。如果你不同意我这样使用『明确』一词,那么没关系,你可以创造一个新词,比方说用『mingque』来代替我所使用的『明确』,我的整篇文章所表达的东西不受影响。请注意,我不是在要求任何人做任何调查研究必须先有明确的概念,而是论证『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我们讨论数学博士的质疑。

这位数学博士说:集合概念不恰恰在朴素集合论公理系统中有矛盾?在欧几里得的公理系统中不就缺少两千年来都没有明确的公理?数学家在概念不明确的时候照样用这个概念,做出了杰出成就,消除集合概念的不明确,不恰恰表明“概念不清楚,只能通过研究来逐步澄清”吗?

我文中的原话说得很清楚:『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才是不可能的,而且后面还说了『仅当一个概念有明确的含义,只是由于某种原因你事先不知道或不清楚这种已经存在的明确含义,你才能通过科学研究来弄清楚其含义。比方说张三嘴里所说的正义你不知道具体指什么,这时候你可以通过科学方法研究清楚张三所说的正义有哪些具体的意思』。

数学家并不能通过调查研究来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集合』的概念的『标准含义』,而是将集合的若干种不同含义拆开,分别明确限定。你不能说NBG、ZFC、NFU等公理系统中的任何一个所严格限定的含义是『标准含义』,因为这样你就需要引入一个判断什么是『标准含义』的规则,但这个规则谁来定?这就又回到了我另一篇文章『关于价值观』中所说的那种情况,就算有个国际标准组织硬说某个含义是标准的别人也一样可以不同意而采用其他理解。

我们再来看看数学家们干了什么。数学家在最初使用集合的时候,人们所遇到的问题中对集合这个概念的使用是『朴素』的,那时候没有什么数学问题中需要使用过以自身为元素的集合,对集合的使用也都是很简单的。这种情况下朴素的集合中集合这个概念完全是足够明确的,因为这种情况下集合这个概念的含义根本不会导致相同前提导出不同结果。当时数学家只是默认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放在一块儿构成一个集合。那么集合自身跟其他的东西放在一块儿是否可以构成集合呢?不知道在很久以前有没有人考虑过这件事,但至少在罗素的时代之前我没听说过。

但在罗素提出罗素悖论前的一段时间,数学家们已经开始越来越深入地研究数学基础了,此时数学家们构造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数学结构和问题,其中有些情况允许集合作为自身的元素,或者无限制地要求对应任何一个属性的集合存在。到了这个时期,近代数学家们所使用的这个『集合』已经跟古代数学家对『集合』的理解不再完全相同了。在这个时期如果你再跟别人说集合,那么你所说的集合和别人听到的集合就未必是一个意思了。但大家最初不知道这些含义之间居然是相互矛盾的。此时罗素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如果对集合的这些新的含义不加限制,那么就可以利用集合论制造悖论,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之后数学家就把集合的这些不能相容的含义拆开,构造了若干集合论的公理系统,包括NBG、ZFC、NFU等等。在其中每一个集合论公理系统中,都对集合这个概念的性质做了严格的限定,比方说规定是否允许一个集合将自身作为元素。这些公理系统都可以排除罗素悖论。这难道能够算是『试图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楚一个本来就没有『标准含义』的概念的标准含义』么?相反,这是『概念有歧义,通过调查研究来区分这些不同的含义』。

谈到概念的歧义,还有一件事情要补充:苹果香蕉桔子等等都是水果,水果也同时代表这些食物的集合,但这是否意味着水果这个词是有歧义的呢?当然,日常语言中水果这个词确实可能有歧义,比方说有人认为西红柿就是水果,但有人认为西红柿不是水果。但这个歧义并不是因为水果这个词可以指代一类东西而不是仅仅指代一个东西。这样的名词叫集合名词,一个集合名词如果始终指代同一个集合,就没有歧义。那么什么是有歧义的名词呢?比方说电视,这个词有时候指代电视机(买台电视),有时候指代电视节目(看电视),这就是歧义。但这个歧义不是个严重问题,在上下文中很容易就看出它到底指什么,因此可以说在『买台电视』『看电视』这样的上下文中电视这个词是没有歧义的,如果你到了一个不熟悉的地方,有人突然说『好漂亮的猫!在电视上!』这时候你就未必能仅仅通过这句话判断出是电视节目里出现了猫还是电视机上趴着一只猫了,这时候歧义就真的出现了。就算是水果都是这样,你让别人帮你买点水果吃,但你不喜欢吃西红柿,你心中认为西红柿不是水果,而帮你买东西的人认为西红柿是水果,结果买了一堆西红柿,这也是歧义。但正如前面说过的,水果这个词并不是因为作为集合名词而有歧义,而是因为在你这里指代不包含西红柿的一个集合,而在买东西的人那里指代包含西红柿的另一个集合。

梦的解析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我基本上是看不太懂的,除了少数含义定义清晰的概念之外,我很难弄清楚他在说什么。

不过这不妨碍我自己对梦做一番解析。

对我而言,在清醒状态下我的脑袋几乎不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我经常会思考一些问题,比方说感兴趣的学术问题、一会儿去吃什么、走哪条路可以避开堵车,也可能是意淫中了一亿元奖金怎么花、想象帕丽斯·希尔顿是我老婆,也有许多时候是在脑子里面演练某些场景,比方说考虑如何应付面试、要求领导加薪、解决家庭矛盾、遇到火灾如何自救和救人等等。为了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你经常需要在脑袋里面做一些演练,思考自己如果怎样做,那么别人(或环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别人(或环境)怎样反应,那么自己应该如何应对,然后是别人(或环境)将会如何进一步反应……而且还会设想在各种不同场景中可能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当然,你阅历越丰富,对别人(或环境)的了解越多,你就越能够更准确地预测别人(或环境)的行为。为了对别人的可能行动有所准备,往往需要站在别人的视角上考虑问题,有时还需要做出最坏准备。

当我做梦的时候,我认为自己做的也不过是类似的事情。但跟清醒状态下的区别是,我的某些思考能力(例如部分常识和逻辑能力)似乎休眠了,在做梦的时候我显然更容易创造一些非常不符合清醒状态下的常识和逻辑的场景,对别人的行为也会更容易做出在清醒状态下认为匪夷所思的预测。比方说在梦中我可能会飞行,自己或别人做出一些醒来觉得非常愚蠢的举动,或者跟妖魔鬼怪神仙灵魂打交道,等等。

另外,在做梦的时候,我的感官并没有全部休眠,我可能会听到声音、感受光亮、闻到气味等等。在我清醒的状态下,我也会对我的感官信号做出一些想象,比方说走在路上突然感到光线变暗了,我可能会想到是不是云遮日了?然后可能朝天上看一眼确认我的想象;再比如说在房间里感到一阵风,我会想是不是某扇门窗没关好,然后可能去检查一下门窗。即便在清醒的时候,我对感官信号的想象判断也有时是对的,有时是错的。在我半清醒状态下,虽然感官并没有全部休眠,但却有许多感官处在休眠状态,我能够通过感官得到的信息要比清醒状态下少很多,而此时我的部分常识和逻辑能力却休眠了,于是很容易对感官信号做出非常奇特的想象解释,严重不符常识和逻辑。

对弗洛伊德的压力释放的理论,我始终一头雾水,我从来不觉得这个理论能够让我清晰明确地解决任何疑惑。比方说通过做梦来释放压力,其实我在清醒的时候也经常会通过意淫来满足自己那些通常被认为浅薄卑劣的愿望,我不觉得这件事情跟梦有特别的联系。当然,某些人可能有超强的道德感,在清醒的状态下某些事情他甚至连意淫都不敢,就只好通过一些间接的方式来满足自己不敢去碰的愿望,而做梦的时候道德感可能会更弱,让自己有更多的自由。被强烈的道德感压制到连意淫都不敢随便的人确实是痛苦的,他们做出某些奇怪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他们只是想要通过间接的方式掩饰自己满足自己的某些自认为见不得人的愿望的目的,而且不仅不愿意对别人承认自己的真实目的,甚至还不断欺骗自己,设法让自己相信自己的真实目的并非如此。如果他们的真实目的被揭穿,为了保护自己不会被受到鄙视和攻击,他们很可能会变得异常愤怒,试图通过愤怒来给自己和那些自认为见不得人的真实目的划清界限。

对于无法满足的愿望,我也可能通过意淫来自我满足,只是我不觉得这跟梦有多少必然的联系。

对我而言,梦只不过是在半清醒状态下仍然在我脑袋里面持续进行的场景演练过程。

恐怖电影中的元素

这两天集中看了一些恐怖电影(有些是复习),东方风格的包括午夜凶灵系列、咒怨系列、富江系列等等,西方的有寂静岭等等,加上以前看过的一些包括异度空间、深海寻人、沉默的羔羊、the mouth of mad、芝加哥打鬼、电锯杀人狂杰森系列、梦魇弗莱格系列、杰森与弗莱格、若干吸血鬼与狼人电影系列、香港早期僵尸片、各种欧美活丧尸电影如生化危机系列等等(有一些印象不深的忘了名字),对影片中的恐怖元素做了点总结。

各种能够使人不快的感受在特定条件下都可以引发恐惧感,包括肢体极重损伤、极度绝望、极度疼痛、黑暗、寒冷、死亡、禁锢、陌生的危险、至亲背叛,巨大的压力、精神失常等等。这些乱七八糟的因素可以总结为:存在巨大伤害的危险,缺乏对恐怖对手的了解,逃避伤害的希望渺茫,大概可以概括为:恐怖=危险+诡异+绝望。有人会强调各种传统迷信传说的作用,但这些迷信传说的恐怖效果的达成也都基于此类恐怖元素。

恐怖电影会设法让观众产生强烈的代入感,使观众感觉似乎身临其境,影片主角自己也必须已经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如果主角自己胆子超大完全满不在胡效果就不好了。这可以大幅度增加恐怖元素的效果。

增大恐怖对手跟主角间的能力差异,例如对主角禁锢束缚(比方说到了恐怖区域就难以逃离,无法打开的门,断掉的回头路等),对主角感官感知能力的弱化(例如断电,眼睛瞎掉等),对主角行动能力的弱化(例如腿受伤而无法逃跑,身体被卡住,因为过度惊吓而无法行动,子弹打光等),与此同时增强恐怖对手的能力(例如爬墙,穿墙,刀枪不入,金刚不坏,身体虚化,力大无穷,毫无痛觉和恐惧,漂浮或飞行,无声无息的移动等),这样就会让观众替主角感到绝望。

恐怖因素跟熟悉或身边的东西关联更能引发强烈的恐惧,有助于使观众的恐惧感在影片结束之后久久不能消除,例如床下、电梯、窗外、楼梯间、卫生间、水龙头、镜子、电视机、电话、车后座、阴暗的房间和厨柜、天花板、吊顶、地下室等。

人的非常罕见的状态,例如僵直面壁站立的怪人、无监护独自面壁哭泣的儿童、做出诡异表情的儿童(人们往往预期儿童是天真的)、严重扭曲的面部表情、被头发遮挡的面部、扭曲僵硬的诡异走路姿势、梦游、幻听幻视,这些因素会增加观众的诡异感。此外,熟悉场景的不寻常状态、古怪的音乐和光影也都可以增加诡异感。

恶梦。因为梦境通常是有些怪异的,人们往往已经对梦境有一定程度的诡异感,因此恶梦很容易集合所有的恐怖元素。

东西方恐怖片的差异。有人说东方恐怖片偏心理恐怖而西方恐怖片偏物理恐怖,然后拿午夜凶灵跟生化危机做比较,拿中国的鬼魂跟西方的怪兽比较,我是无法理解这种说法的。东方也有僵尸和怪兽,西方也有鬼魂和招魂巫术意念杀人之类的恐怖传说。不过东方电影界没有好莱坞级别的技术力量,拍摄怪兽丧尸之类的东西的效果往往很坑爹。此外东方恐怖片中主人公往往是心理比较脆弱的,很容易因惊吓而失去行动能力或精神崩溃甚至死亡,就算主人公很坚强没有崩溃,通常也只是在逃避隐忍,而西方恐怖片中主人公往往具有较强的反抗精神,这未必能代表东西方人性的差异,我也不准备讨论这个问题,但就恐怖效果而言,比较懦弱的主人公可以有效拉大双方的力量对比,但主人公过于懦弱会让心理比较强大的观众难以自我带入甚至嗤之以鼻。

最后谈谈我比较喜欢的恐怖片类型。我不喜欢单纯吓唬人的恐怖片,我喜欢以下种类的恐怖片:1.以精神病发和恶化幻觉越来越严重的过程为线索的恐怖片,例如异度空间、the mouth of mad、深海寻人、救我等为代表(另外以诺奖得主纳什为主人公的美丽心灵也不错,但不是恐怖片),我认为这些影片的编剧或原作者一定有相当强的心理学尤其精神病学专业背景,影片甚至可以直接拿来做教学课件。当然,我提到的这些影片未必在片尾直接交代这种设定,但整个影片却可以顺畅地以这种方式得以诠释。这种影片经常涉及心理防卫机制、压力的释放、梦境、暗示和自我暗示、催眠、恐怖幻觉的传递等心理活动。2.以寂静岭为代表的一些有较复杂但不混乱的结构设定的恐怖片,从诡异事件到恐怖事件,经过主人公的探索解迷过程,背景设定逐步浮出水面。

先胡乱写到这里,以后再整理吧。

[ZZ]火车进入山洞

一个年轻的程序员和一个项目经理登上了一列在山里行驶的火车,他们发现列车上几乎都坐满了,只有两个在一起的空位,这个空位的对面是一个老奶奶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个上前坐了下来。程序员和那个姑娘他们比较暧昧地相互看对方。这时,火车进入山洞,车厢里一片漆黑。此时,只听见一个亲嘴的声音,随后就听到一个响亮的巴掌声。很快火车出了山洞,他们四个人都不说话。

那个老奶奶在喃喃道,“这个年轻小伙怎么这么无礼,不过我很高兴我的孙女扇了一个巴掌”。

项目经理在想,“没想到这个程序员居然这么大胆,敢去亲那姑娘,只可惜那姑娘打错了人,居然给打了我。”

漂亮的姑娘想,“他亲了我真好,希望我的祖母没有打疼他”。

程序员坐在那里露出了笑容,“生活真好啊。这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可以在亲一个美女的同时打项目经理一巴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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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the same logic as the magic show.

The knowledge that I don’t want to learn.

如果一种知识只是一大堆名字,那么我宁可不知道。
比如罗列一大堆年代人物事件名的那种历史知识。对于历史知识,我感兴趣的是事件之间的关系细节。离开这些关系,这些名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之和

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之和是一个很含混的说法,大致上指整体具有其任何组成部分都并不具备的新功能或特性。
整体当然不等于其组成部分之和。
把一辆车的零件放在一起并不是一辆车。
整体等于其组成部分及其组装关系之和。

浪漫地讲道理?

Skull:
求解,市面上,寓言很多,我觉得挺2的也很多。
一则,温水煮青蛙, 为啥能教育人呢?
晚些时候有人说青蛙会跳出来的。
我觉得,跳与不跳有啥关系? 温水里的青蛙有什么行为 关 舒适环境的人有什么关系?

早些年还见过一则漫画,一堆人辛苦地扛着十字架, 有人耍小聪明锯短变轻了,
结果前面的断崖没法做跳板过去,后悔不已。
竟然有人看了感慨万千..
我。。。

编一万个故事,只有锯短十字架能走到终点的故事。这应该很容易把?

比喻归比喻好了,意义只在于形象的让人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并不能成为论点有效的证据。

是不是我傻了,不懂?

Undine:
无论做什么都要考虑到遵守规则。比如你女友在看流星许愿,你说:啊呸流星其实就是……
女友就会觉得扫兴了。大家都知道而不说的事情,你说出来,有的时候不是明智,而是二了。

第一个我记得有人做过实验说青蛙之后也能跳出来,不过故事的寓意是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要总呆在自己的心理舒适区,要随时挑战自己。放在学术里,就是告诉你不要考上硕士就觉得高枕无忧了,如果不再努力学习,牛人也会变成普通人。

第二个放在学术里,是说不要耍小聪明,做学问要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之前锯断十字架“骗自己”,比如你为了写论文,编数据,抄袭,之后命运也不给你好果子吃了。

Fantadox:
浪漫当然可以玩,玩浪漫的时候既不讲道理也无需讲道理。玩浪漫的时候还非要认真地讲道理,那自然是很2。反过来,明明是在认真地讲道理,还非要为了浪漫而不惜捏造谎言去做比喻,那么跟玩浪漫的时候讲道理一样很2。

寓言的目标是通过比喻把深奥的道理用平凡的事情说得通俗易懂,请注意,寓言的目标是讲道理,不是玩浪漫。但如果用来比喻的事情本身就是捏造的,那么寓言的目标也就无法达成,因为用来比喻的事情本身就是谎言,连发生都没发生过,自然就不可能是什么平凡的事情,也不可能有人见过。用一个没人见过的不平凡的事情自然不可能『通俗易懂』地说明一个深奥的道理,就算别人弄明白了其寓意,也根本不是因为这种捏造出来的比喻。不过,对于那些连寓意都只不过是一坨狗屎的寓言来说,捏造比喻又算得了什么。

相对论König定理的简单证明

König定理:质点组的总动能等于质心动能加上所有质点相对于质心的动能。
(这里我们不用『质点系』而用『质点组』,以免跟『质心系』『参考系』的『系』字混淆)
以前看到过一种相对论情况下的证明,反复使用速度变换公式,很繁琐。其实利用总能量、动能、质量的关系,在相对论中该定理的证明比经典力学容易得多。
以下约定在该质点组的质心系中的所有物理量都使用上标c。注意,质点组的质心系就是那个刚好使质点组总动量等于零的惯性系。该惯性系就是相对于质心静止的惯性系,在这个惯性系中质点系的总能量就是质点组的(静)质量(c=1 单位制)。

  1. 某惯性系S中质点组的质心总动能K_0等于质点组总能量E减去质点组的质量M^c(也就是质点组在质心系中的总能量,这对于任何物体都有效):

        \[K_0 = E-M^c\]

  2. 质点组质量M^c等于质心系中所有质点各自的能量e^c_i之和,也就等于所有质点的质量m_i之和加上所有质点在质心系中的动能k^c_i之和:

        \[M^c = \Sigma e^c_i = \Sigma (m_i + k^c_i)\]

  3. 质点组总能量E等于所有质点的各自的能量e_i之和,也就等于所有质点的质量m_i之和加上所有质点的动能k_i之和:

        \[E = \Sigma e_i = \Sigma (m_i + k_i)\]

  4. 质点组总动能K等于其中每个质点的动能k_i之和:

        \[K = \Sigma k_i\]

所以:

    \[K_0 = E-M^c = \Sigma (k_i - k^c_i) = K - \Sigma k^c_i\]

也就是K = K_0 + \Sigma k^c_i,质点组的总动能等于质心动能加上所有质点相对于质心的动能。

如果你对步骤1中把计算动能的公式直接用于质点组不放心,只需证明如果n个质点的质点组满足该关系那么新增一个质点仍然满足这个关系,立即就可以通过数学归纳法证明任意个质点的质点组都满足这个关系(单个质点时该关系被自然满足)。一旦有了这个关系,剩下的就是加加减减。

Feynman路径积分实际上就是传统光学的Huygens-Fresnel原理

Feynman路径积分和Huygens-Fresnel原理都可以用Green’s Function和Fourier transform进行计算。

有限的人生能飞多远——随手算算

给你一艘飞船,你在有限的人生中能够探索多么遥远的未知世界呢?

如果你了解一点狭义相对论,你可能会回答能够探索的距离不会超过光在人生中走过的距离,因为光速是速度的极限。且慢,别忘了你自己就是旅行者,你能够飞多远取决于你亲身经历的时间(称为固有时间:proper time),而不是取决于你在某个惯性系中经历了多长时间。

当你相对惯性系S以速度\beta\beta=v/c,今后如果不加说明,我们全部采用c=1单位制,这种单位制下\betav完全相等)前进的时候,你的固有时间d\tau跟惯性系S的时间dt的关系是d\tau=\sqrt{1-\beta^2}\;dt

首先,我们必须给出固有加速度恒定的情况下\betat的函数关系,注意,\beta=a t是完全错误的,这是非相对论的匀加速运动的公式。相对论的速度变化比较复杂,为了避免过于冗长的计算,我们采用固有速度(proper velocity)的绝对值:快度\etarapidity),与\beta的关系是:

    \[\beta=\tanh(\eta)\]

采用快度\eta的好处是可以它直接相加。相对论的速度相加公式很繁琐,但你可以把若干个要相加的速度都变成相应的快度,把这些快度简单的加起来,然后再变换回速度,就可以得到正确结果。对于在t=0时刻开始的以恒定固有加速度a的加速过程,刚好有跟经典力学中匀加速运动类似的公式:

    \[\eta=a \tau\]

于是,现在就可以计算惯性系S中的时间t和做恒定固有加速运动的固有时间\tau的关系了(具体的积分运算过程略,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用Mathematica验证一下):

    \[\begin{array}{ll} \displaystyle t&\displaystyle=\int\limits_{0}^{\tau}\frac{d\tau'}{\sqrt{1-\tanh(a \tau')^2}}\\ &\displaystyle=\frac{\sinh(a\tau)}{a} \end{array}\]

    \[\displaystyle\tau=\frac{\sinh^{-1}(a t)}{a}\]

经过固有时间\tau,做恒定固有加速运动所达到的速度是\beta=\tanh(a \tau),所走过的路程是:

    \[\begin{array}{ll} \displaystyle s(\tau)&\displaystyle=\int\limits_{0}^{t(\tau)}\beta(x)dx\\ &\displaystyle=\int\limits_{0}^{t(\tau)}\tanh(sinh^{-1}(a x))dx\\ &\displaystyle=\int\limits_{0}^{t(\tau)}\frac{a x}{\sqrt{1-a^2 x^2}}dx\\ &\displaystyle=\frac{\sqrt{1+a^2 t(\tau)^2}-1}{a}\\ &\displaystyle=\frac{\cosh(a \tau)-1}{a} \end{array}\]

a \tau很大的时候,\displaystyle\frac{\cosh(a \tau)-1}{a}\rightarrow\frac{\exp(a \tau)-2}{2 a}

也就是说,你可以到达的距离是你寿命的指数函数。

为了有一个感性认识,我们计算一下当你以地表的重力加速度g持续加速,花一段时间能够到达多远的地方:g=9.8m/s^2,转换到c=1单位制,1s=3 \times 10^8mg=9.8m/s^2=3.27\times 10^{-8}/s=1.0323/y(很巧,地球表面重力加速度g的数值差不多刚好是一倍光速每年),于是:

    \[\begin{array}{ll} \displaystyle\frac{\cosh(a \tau)-1}{a}&\displaystyle=\frac{\cosh(1.0323/y \times 1y)-1}{1.0323/y}\\ &\displaystyle=0.5636y \end{array}\]

你只需要经历1年,就可以到达0.5634光年远的地方,只需要10年,你就可以到达14684光年的地方,如果你能活到100年,就可以到达3.167\times 10^{44}光年的地方,现代宇宙学所估算的宇宙半径也不过上百亿(10^{10})光年。

我们现在再来算算,如果你的飞船总质量为m,采用反物质发动机,将所消耗掉的质量全部转化为光子发射出去,利用光子的反推实现加速(这是理论上最高效的推进方式),这种情况下想要让你的飞船产生大小为a的固有加速度,你需要以多块的速度消耗飞船上的物质。

由于采用了c=1单位制,光子的动量和能量是相等的,消耗掉的质量所得到的能量跟所消耗的质量也是相等的。为了让质量为m的飞船达到加速度a,那么需要的力f=m a,而推力f完全由单位时间内喷射的光子动量提供:f=dp/d\tau=dE/d\tau=-dm/d\tau。于是-\frac{dm}{m}=a\;d\tau,因此,当飞船质量为m时,单位时间内所喷射的质量占总质量的比值恰好由a决定。当飞船质量m逐渐变小的时候,所需的推力f也随之变小,可以算出飞船任意时刻的剩余质量随着\tau的变化:m(\tau) = m_0 \exp(-a \tau)。所以,用效率最高的反物质发动机,1年以后飞船的剩余质量为最初的2.808分之一,10年以后飞船的剩余质量为最初的30424分之一,100年以后飞船的剩余质量只有最初的6.795\times10^{44}分之一。如果飞船是由氢构成的,那么出发时总质量一千万亿吨(相当于地球大气总质量的1/5,跟喜马拉雅山的总质量差不多),100年之后也只能剩下一个氢原子的质量了,如果你希望100年后剩下一个人那么大的质量,那么出发时大概需要上百个银河系的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