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观
一个人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取决于他对做这件事的效果的预期是否更符合他的愿望。而这个过程中有两个环节:预期做这件事的效果,判断该效果是否更符合自己的愿望。预期做一件事的效果,需要经验知识,而判断一个效果是否符合自己愿望,需要一个评价方法,也就是所谓的『个体偏好』。需要注意的是,人在这两个环节上都可能会犯错误,个人无效的经验知识会对结果做无效预期,而个人经历导致的种种偏见可能会蒙蔽对自己真实愿望的认识。
一个人的价值观就是他比较好坏或善恶程度的评价方法。价值观本来也是个体偏好,但往往特指个体偏好中关于希望别人怎么做的那部分。许多人认为好坏(或者善恶)是有客观标准的,因此他们认为基于这种客观标准的评价方法才能作为社会的道德标准。然而并非所有人都采纳了相同好坏标准,而到底采纳哪一种好坏标准,仍然取决于其个体偏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要决定是否实施某种政策,就要评价实施和不实施哪个更好。由于大家的评价方法不同,不同的人对哪个更好的判断就可能发生冲突。此时如果你试图证明某种评价方法比其他的评价方法更好,那么你就引入了一个新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而对于这个评价方法的评价方法,仍然并非所有人都相同,于是就要引入更高级别的评价方法。无论你引入多少级别的评价方法,你最终的评价方法都照样是你个人的主观偏好,因此谈论一个至高无上的客观普适的价值评判标准压根就是自相矛盾的。
有些人知道这一点之后就会非常害怕,他们害怕没有一个天然的至高无上的所有人都只能接受无法拒绝的价值观作为终极的道德标准,害怕自己无法有效论证自己心目中那个更理想的社会真的更好,害怕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这个社会就会乱套陷入水深火热的状态。换言之,是对混乱的恐惧导致他们不敢接受上述事实,无论他们为了拒绝接受上述事实所寻找的理由是什么,上述事实都不会改变。事实上他们并不能证明没有这个至高无上的标准价值观,社会就会必然进入他们所担心的状态。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论证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终极标准价值观压根就无法存在,而这个社会和整个生物界在这种状况下照样自发出现了各种秩序并演化到今天的状态。就算今天的世界并不处于你理想中的最佳状态,也不是因为缺少那个终极标准,更不会因为那个终极标准消失了,这个世界就变得更差,因为这个终极标准压根就无法存在。
你可能会问,既然没有这样的标准,我们的政策应该怎么制定?这里首先澄清一个词汇:谈论『应该』还是『不应该』必须指明所追求的目标。只有已经给定了一个目标,我们才能讨论研究在这个目标之下,是否应该实施某个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更能达成这个目标,那么在这个目标之下某政策就应该实施,否则再该目标之下就不应该实施。而预测实施某政策的效果比不执行是否更能达成某个目标,就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需要通过科学方法来做出预测,如果现有的科学方法无法可靠预测,就没有必要先入为主地做出判定。暂不做出判定并不等于连尝试都不能做。尝试就是赌博,即便不确定后果有时也不妨试试运气。当然,到底玩多大要量力而行。尝试过了,无论失败与成功,都可以积累有关的经验知识以帮助今后的决策。但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某一次赌运气赌赢了,不一定是因为你的方法有效,赢了一次就断定自己的方法有效是欺骗自己。
接下来,就要讨论目标本身了。由于目标可以用来衡量一个政策的效果好坏,所以这个这个目标其实还是一个评价方法,用来评价比较不同的社会状态。但问题是谁来确定这个目标?前面不是说过不存在至高无上的终极目标么?的确如此,政策的目标也并不是终极目标,它可能符合某些人的意愿,却也可能同时违背另外一些人的意愿。只要一个人知道该目标符合其意愿,他就会赞同,反之就会反对。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有冲突的派别,派别间就要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可能是一方获胜而镇压了另一方的诉求,严重时会爆发战争(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极权制度中发生),也可能是双方达成妥协,如愿以偿的一方自愿提供一些好处补贴意愿被违背的一方减弱甚至消除其反对的意愿,于是皆大欢喜(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更容易在议会制度中发生)。
(不过即便是今天许多发达国家的议会民主制度,虽然相对于极权制度可以避免很多内部的暴力冲突,但政府往往还是会经常以谎言做出承诺,尤其是那些关于平等正义之类的承诺,并且政府为了维护这种谎言经常要使整个国家付出越来越巨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民众也往往因为信仰等各种偏见而支持违背其自身真实意愿或反对符合其自身真是意愿的政策。发达国家的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中有很多都与那些普遍的价值观偏见有关。)
此外,正如前面说过的,个人决策的两个环节都可能出错:对效果做预期和评价预期效果,社会制度决策也同样如此。一个无效社会科学理论就可能对政策的后果做出严重偏离的预期,而理论却声称该预期是高度可靠的,于是在制度实施了之后才发现结果严重偏离预期。另一方面许多人自己没有能力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自身的偏好,而且特别容易地被某些人忽悠,所以许多人都会选择追求与自己的偏好相悖的政策目标。如果你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就设法学会判断一个政策目标是否符合你自身的偏好,如果这对你太难,那就设法学会判断别人是否在忽悠你,如果这仍然太难,那就设法寻找跟你的偏好不冲突且比你更善于判断政策的人,然后听他的建议。如果前面这些你都做不到,就只好到我这里来看看我说了什么,但千万要小心别上了我的当,尽管我也会在这里写一些有助于避免上当的文字。当然,你还可以选择自己狗屁不通还刚愎自用,被别人骗去当冤大头还要谢谢人家。
判断一个政策是否符合自己的偏好,除了对政策的结果能够做有效的预期,还需要了解自己的偏好。许多人其实并不总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内心真的想要什么。比方说那些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的『伟大』的人们有许多『伟大』的追求,比方说全人类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拯救这个正在腐烂的世界等等,并且相信自己的此类个体偏好高于那些只想要自己过上舒服日子的人(请回顾本文开头关于价值观的讨论)。但所有这些『伟大』的个体偏好,都是可以追根溯源的,没有人天生就会追求这么抽象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通过学习或者思考得来的。换言之,这些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其他的一些更基本的目标而思考出来的,而这些更基本的目标才是你真正试图追求的东西,这些『伟大而抽象』的目标只是为了实现那些更基本的目标的手段,我们不妨将这些抽象的目标叫做衍生目标。一个人本想追求目标A,但经过学习或思考发现实现目标B有助于实现A,于是他就可能暂时将A放下而将B作为一个衍生目标来追求。过了一段时间他可能自己都忘了自己是为了追求目标A才去追求目标B的,甚至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自己当时以为追求B有助于实现A但实际上自己的这个判断基于一个无效的理论,或者在当年的特定条件下追求B确实有助于实现A但时过境迁今天继续追求B反而会妨碍目标A。不妨将出现这种情况且当事人不自知的情况称为『迷失』。一个迷失了自己心中真实目标的人,就往往会为了那些衍生目标做出导致违背自己基本目标的事情,也就是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俗称『事与愿违』。
关于如何确定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避免迷失,这个话题可以展开,在这里先用比较简短的讨论做一个引导。想要避免迷失引起的严重事与愿违的后果,需要时而反省自己所追求的那些东西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并且设法弄清楚这样做是否真的有助于达成这些目的,当自己所追求的衍生目标和自己更基本的目标发生悖离的时候,就要利用新的更有效的理论知识来调整衍生目标。到了这里有人可能会质疑,一个人完全可能会用新的更好目标替代老目标,从而不再追求老目标,因为新目标更『高尚』『伟大』。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请你进一步想想为什么你会认为新的目标比老的目标更好,这意味着你有一个位于新老目标之上的评价方法,而这个评价方法本身显然也提供了目标,而且显然具有更高的优先级,否则你无法用这个评价方法来决定新老目标哪个更好。如果你不断地追根溯源,就会到达本能需求的层次,例如食欲。如果你问自己追求食欲的满足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你的回答只能是:我就是喜欢,吃饱了爽,饿着不爽。此时无法进一步回答求爽又是是为了达成自己的什么目标,求爽给你提供了最基本的目标。虽然对于你而言,没有比求爽更基本的目标,因此不能问求爽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但可以问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这是一个经验科学问题,而演化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等学科可以对这个问题做不同角度的研究。不过这里我们必须澄清一点:如果你只是想要了解自己的真实需求,那么你根本无需关心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试图求爽,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给出了你试图求爽的原因,并不会给你求爽提供更深层次的目标。在佛教中有一句话大概是『心外求法求而不得』,大概表达了类似的意思。想要了解自己的内心,无需了解以外部世界为对象的那些经验科学知识。(注,此处我引用了佛教的话,完全不代表我对佛学理论的赞同。)